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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袁國強:嚴格審視程序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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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1 08:33: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太陽報專訊】【本報訊】香港電視(港視)未獲發新免費電視牌照爭議持續,在多個團體舉行遊行為港視發聲前夕,港府接連出招疑為遊行「降溫」,律政司司長袁國強首度開腔指發牌過程非常嚴格審視程序公義,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亦先後兩度發出新聞稿回應事件,再三重申發牌決定「不是為了維護既有利益,亦無政治考慮」,如果增發三個牌照,將不利市場健康及有秩序發展。


新增免費電視牌照最終「三揀二」,除了特首梁振英和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外,未見有其他政府高層開腔「護航」,及至昨日遊行前夕,有份跟進發牌一事的袁國強終於開腔評論事件,表示在考慮發牌過程中,無論是上屆政府或現屆政府,他接任律政司司長後與問責局長非常密切監視整個程序,也非常嚴格審視程序公義,三位申請者在每一個考慮情況,有充分時間及資料回應,有關回應亦有呈交行會開會時研究。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言人先後兩度發出新聞稿回應事件,兩份新聞稿基本上大同小異,指行會討論內容和決定理據,涉及三個牌照申請者敏感的商業資料,甚至商業秘密,「隨便公開可能對三個申請者造成損害,也可能會引起法律爭議」,另外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適宜公開細節,加上一直以來行會討論內容並不公開,是次發牌申請討論也不應例外。


林煥光:根據12項條件作決定

有份參與發牌決定的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否認發牌過程屬「黑箱作業」,透露行會是根據十二項條件作發牌決定,並無超越有關條件的考慮,又指行會成員是顧問角色,每個重大政策是用最大能力作出「個別建議」,最終決策是特首聽取行會成員意見後綜合作出,另外又建議港府高層及局方把握機會對外闡述事件。


立法會體育、文化、演藝及出版界議員馬逢國認為,倘政府一日不對外交代發牌原因,料各界會繼續有不同揣測。工黨立法會議員何秀蘭昨晚發表聲明,指已去信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主席黃毓民,要求討論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討論事件。

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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