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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被指用黑錢買伯明翰 楊家誠:應該無可能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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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2 04:04: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明報專訊】涉清洗逾7.2億元黑錢的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昨續自辯,親述購買伯明翰的過程,他指當初透過巨額貸款及市場集資購入伯明翰近三成股份後,曾因球隊「不幸」降班及主教練被炒而卻步,但終因伯明翰重新升班,決定全面收購球隊。至於曾被指用黑錢買伯明翰,楊思考數秒後稱:「應該無可能啩。」


53歲的楊家誠面對共5項洗黑錢罪。他昨解釋,收購伯明翰時均是向正當金融機構借錢,故不會是黑錢。楊說熱愛看足球球賽,但認為中國足球水平未達標,其心願是在內地興建50間足球學校,從小培育新一代中國足球員,待他們長大後再送往伯明翰受訓。他說,伯明翰為英國第二大城市,對球隊發展有利,故他考慮幾支球隊後選擇了伯明翰。


稱借貸收購

楊家誠透露,當初透過向金利豐財務有限公司借貸1.4億元,另加市場集資,購入伯明翰29.9%股份,並透過賣掉手上股票還債。待球隊重新升班後,他再向金利豐借貸6.9億元全面收購球隊。


楊家誠又稱,曾以600萬元購入Maybach名車,並以4900萬元購入遊艇,又曾與內地人合資購入山頂逾1.4億元豪宅。他指案發期間即2001至07年,曾捐款逾5000萬人民幣予內地慈善機構,更因此曾與籃球明星高比拜仁合照。但他否認有任何交易是以黑錢進行,又否認誇大其投資及賭錢收益


懇求海王國際董事作證被拒

另外,楊早前在庭上透露尋找辯方證人時遭冷待,控方昨盤問時指出,楊其實可向他們發出證人傳票。惟楊稱他覺得無用,他舉例指曾「懇求」上市公司海王國際的董事劉國雄為他作證,惟對方卻說「你以後不要再找我」。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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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1 04:29:24 |只看該作者
未成年可買股 楊家誠被質疑

【明報專訊】涉洗黑錢逾7.2億元的英冠球會伯明翰班主楊家誠昨續自辯。一向自詡有投資心得的他早前在庭上自爆18歲開始炒股,投資額達10萬元,惟控方昨引述法例指當年成年人定義為21歲,質疑當時未成年的楊家誠如何能買股票。惟楊家誠辯稱18歲時曾經歷「1978年股災」並損手離場,故肯定當時他已開始投資。

控方:當時成年定義21歲

1960年出生、現年53歲的楊家誠早前供稱,他於1978年即18歲時開始投資股票,投資額達8萬至10萬元。惟控方資深大律師李定國昨問楊,未成年的人如何買股票,楊當時未夠21歲,為何經紀會願意替他買股票。楊回應稱﹕「18歲唔細囉,對一般人來講18歲好細個,但我14、15歲已開始半工讀」。李定國遂引述法例指1990年前成年人的定義為21歲,之後才改為18歲。楊堅稱他曾經歷1978年「股災」,所以他記得自己是當年開始炒股。

李定國又質疑當時只是髮廊學徒的楊家誠,聲稱每月掙取4000元薪金及6000元小費合共1萬元,何以足夠投資8萬至10萬元股票,楊稱若買股票時資金不夠,會向父母借;但他同時承認當時一家人仍住公屋,而父親經營菜檔。

另外,楊家誠聲稱當年在半島酒店及皇家太平洋酒店經營髮廊,收費「差不多全港最貴」,而他亦是最「top(頂尖)」髮型師,故每間髮廊每年利潤可達150萬元。但控方質疑他連髮廊開業年份也多次記錯,楊指是因為他沒文件在手。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DCCC8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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