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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未經預約的雙非孕婦匿藏本港約半年後,再湧到公立醫院急症室衝關產子,三人於前日及昨日分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名,各被重判監禁十二個月,為歷來最長的刑期。
三名被告分別姓施(三十歲)、姓楊(三十二歲)及姓洪(三十六歲),先後於去年五月十八日、六月十一日及七月二十五日以訪客身份來港,並於留港期限屆滿後逾期逗留,三人其後分別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十一月十七日及十二月二日,在未經預約下衝急症室產子時被捕。
認來港前已懷孕
審訊期間,三人承認來港前已懷孕,同時承認並無預約本港醫院的分娩服務。數字顯示,入境處去年在口岸截查四萬多名懷疑未經預約的雙非孕婦,並拒絕其中五千人入境,而雙非孕婦衝急症室已由高峰期平均每月一百六十人,減至去年平均每月二十人。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十分關注非本地孕婦在港逾期逗留分娩的情況,會致力於出入境管制站加強截查及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違反入境條例的非本地孕婦及協助或教唆她們違法來港產子的人士。
根據法例,違反逗留條件的旅客會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
太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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