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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道] 律師首談薄熙來案細節:贏得薄的信任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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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2-20 09:36: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因代理薄熙來案的一審(2013年8月)和二審(2013年10月),北京德恒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李貴方和王兆峰一直處於輿論的風口浪尖。日前,王兆峰接受中共官方人民日報社主辦的《環球人物》雜誌的專訪,首次公開談論薄熙來案,在對話中,王兆峰透露了他們是如何接受委托,以及和當事人薄熙來會見幾十次等諸多細節。王兆峰表示,贏得薄熙來的信任很難。

值得注意的是,2月19日,中國最高人民法院舉行司法公開座談會,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表示,2013年薄熙來案件微博直播,充分體現了中國司法的公正、公開與透明。他也強調,一定要把司法公開進行到底。據悉,這是周強首次在公開場合談論薄熙來案。有觀察人士指出,對於連續公開薄熙來案談論,不排除是中國官方刻意為之,甚至有可能是中共為下一步“打虎行動”進行造勢。

王兆峰1969年出生於河南許昌,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畢業後,在檢察院工作多年,2006年才出來做律師。在接受采訪時,王兆峰先對自己做了個簡單介紹:“我主要負責刑事訴訟、民事訴訟、仲裁等領域的案件,但我從未想過竟會成為薄熙來的辯護律師。”以下為問答實錄。

問:薄熙來的家人大約是在什麼時候,通過什麼渠道找到你們的?

王兆峰:好幾年前,我們律所的律師在一次會議上和薄熙來的家屬認識,後來一直保持聯系。大概是2012年秋天,他的家屬找到我們,希望我們能為薄熙來提供辯護。

問:他本人是什麼時候認同這一委托的?

王兆峰:在2012年11月我們和他第一次會見的時候,他簡單問了些情況,就認同了。當時的認同只代表我們可以開始為他辯護了,如果中途他有任何不滿意,都可以提出更換律師。後來,因為各方面溝通都比較順暢,他對我們也比較信任了,到了二審的時候,他主動確認由我們繼續進行辯護。

問:得知薄家要請你做辯護律師,你是什麼心情?吃驚嗎?

王兆峰:不吃驚,只是覺得人世間有些事情很奇妙。我研究生畢業曾到薄谷開來辦的開來律師事務所面試過,因為辦不了北京戶口,所以我放棄了;重慶“打黑”的時候,我代理過涉黑案件,重慶當時在薄熙來治下,我與他算是有某種精神上的交流;後來,我在遼寧錦州代理過的最大的涉黑案是王立軍辦的,也算和薄熙來案件中的人物有了某種交集;直到這個案子,我又成了薄熙來的辯護律師。

問:有媒體披露說,你們和當事人薄熙來共會見了20多次。這麼多次會見是否能保證獨立進行?

王兆峰:次數比這個要多,大概有幾十次。基本上能保證獨立進行。會見時,沒有辦案機關的工作人員參與。但有時候出於安全考慮,比如怕他情緒突然激動做出點出格的事情等,會有監管人員在旁邊照看著。

問:你們和當事人之間隔著欄桿?

王兆峰:對,但沒有玻璃。

問:每次會見的時間有多長?

王兆峰:有時候一見就是一上午或者一下午,甚至弄到晚上很晚,得留在那裏吃晚飯。那段時間,我們把別的業務全部放下了,專心致志做這個案子。尤其到了後期,要為開庭做準備了,得和當事人進行比較充分的溝通,會見的次數也就相對頻繁些。有段時間跟上班似的,幾乎天天去,最多的時候一周去五六次。有段時間我身體不太好,都是司機拉著我去,(去了後)在那兒躺著談。去得多了,那裏的哨兵都認識我了。我還開玩笑說,像這樣每天都去“上班”,時間一長,他們(哨兵)都不知道我是律師還是秦城監獄的工作人員了。

問:除了李律師和你,還有助手嗎?

王兆峰:我們通過和辦案單位溝通,最後找了個助手,幫我們打打字、整理整理卷宗資料。除了我們3個人,就再沒有其他人參與了。為了保密,我們還專門弄了個保險櫃,有5開門書櫃那麼大,把所有的卷宗、材料都放在保險櫃裏。保險櫃的密碼只有李律師和我兩個人知道,我們要是不在場,誰也動不了這些東西。

問:有些給犯罪高官做過辯護的律師曾對媒體表示,第一步的難點在於取證。這次的案子,你覺得取證難嗎?

王兆峰:取證難其實是個共性問題,高官犯罪案件的取證是難上加難。這類案件所涉及的證據往往牽涉國家或某地的一些機密,這些證據的保存規格較高——要麼是保管這些證據的部門規格較高,要麼是掌握、了解這些信息的人的級別較高,所以相對應的程序會更復雜。在這種情況下,比較合理的方式是讓法院去調取證據。這次案件,前半程主要是偵查機關取證,後半程主要是法院取證。

問:你們跟檢方和法院溝通起來是否順暢?

王兆峰:不管哪一方,大家都是很謹慎的,誰也不願意在程序上出現錯誤,溝通起來基本順暢。

問:代理這樣一個備受關注的案子,你是不是承受了極大的壓力?

王兆峰:這是肯定的。薄熙來在案發前本身就是個知名度比較高的政治人物,案情又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跌宕起伏,宛如一場引人入勝的大戲。在這個過程中,我作為被告方的律師,你可以想象壓力有多大。

另一種壓力來自薄熙來本人的疑慮。比如,擔心我們會不會前半截好好辯護,後半截糊弄事兒;或者庭前和他說得好好的,到了庭上就消極辯護,等等。但正如我們在庭審最後階段發表辯護意見時提到的:也許在法槌最後落下的那一刻,他才終於明白,我們律師還是忠於職守,對當事人負責的。

問:既然薄熙來最初和你們接觸時,對你們心存疑慮,那麼雙方怎樣正常、有效地溝通?

王兆峰:在整個案子的訴訟過程中,我們任何內心變化都很容易被他捕捉到。比如,在談到某個問題時,我們稍微皺下眉頭,或者沈思一下,他馬上就會想:是不是因為你們看到了某份證據?對某個問題產生了疑問?面對這樣的當事人,要贏得他的信任很難,用如履薄冰來形容毫不為過。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當一個傾聽者,既要傾聽他的說法,有時還要琢磨他的弦外之音。只有真正聽懂了,才能發表自己的看法。和他講些什麼?講政治,講人際,我的閱歷都沒有他豐富。所以,我跟他講法律。比如,和本案相關的法律規定是什麼,背後的涵義該作何解釋,我們掌握了哪些證據,這份證據在法律框架內該如何評價,等等。你得靠自己的專業知識讓他認識到“術業有專攻”,讓他真正信任你。他曾經這樣說:“有些問題我的確沒有想到,而且你們看問題、梳理證據、運用證據以及把證據和法律結合起來的這一套職業本領我的確沒有,我只能依賴律師來幫我。”

在和他接觸的過程中,有些分寸的把握還是很微妙的。比如,有的證據對整個案件的發展可能意味著機遇,但這個機遇剛剛露出端倪,我們無法對其最終可能產生的效應做出精確評估。所以,有時候發現一個有價值的證據,我們可能會簡單提示一下,但在距離開庭時間較遠時不能和盤托出。只有在通過與其他證據進行比對,對該證據的指向性比較肯定時,我們才會跟他交流得更深一些。

問:每天庭審結束後,你們會和當事人就當天開庭的情況進行溝通嗎?

王兆峰:當然,得總結一下當天開庭時把哪些問題說透了、說到了,第二天要討論什麼罪名,針對這個罪名,應該做哪些準備,等等。我原以為,薄熙來是一個粗線條的男人,可能對細枝末節的事情沒那麼在意。但近距離接觸後發現,他還是比較細的。比如庭審時,哪個袋子裝什麼資料,哪天開庭時用哪一份,他都裝得整整齊齊,理得清清楚楚。庭上說到哪個資料,他“啪”地就能拿出來。這其實也變相對律師提出了要求——你必須一絲不茍,必須對案件的細枝末節都要注意到、考慮到。

問:媒體一直追蹤這個案子,你有沒有感到被輿論幹擾?

王兆峰:多少有一點這樣的感覺,法律的嚴肅性有些被破壞了。在我看來,一些媒體這樣做的效果不是很好,法官不是在一個平靜的氛圍中作出判斷,有些人把一個刑事案件多多少少當熱鬧看了。這也是為什麼我這麼多年來一直特別警惕跟媒體接觸。律師所調動的一切社會資源,必須有利於案件的處理;如果一個因素引入後會讓案件更渾濁,或者偏離它應該走的法律軌道,這種破壞性因素就應該特別警惕。

問:從2013年8月22日第一次上庭開始,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微博上對庭審進行圖文直播,這對你們的辯護有沒有影響?

王兆峰:第一天上庭,我們的注意力全在法庭上,都不知道有微博直播這回事。晚上回到住處,才聽其他人說起來。我覺得這是好事,增加了透明度。但是我們該怎麼辯還怎麼辯,不會受到影響。

問:案子的判決結果,和你開庭前的預期差別大嗎?

王兆峰:實際上很多案子的判決結果是很難預見的。套用一句俗話來說,一切皆有可能。我唯一要把握的就是,我自己能做什麼。我把自己分內的事做好就行了,其他的東西我沒辦法左右。

問:此案已經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終審判決,維持原判,也就是對薄熙來執行無期徒刑。下一步工作該怎麼做?之前涉及到的薄熙來在法國的別墅,能收回來嗎?

王兆峰:那個房子現在畢竟在姜豐(音)名下。下一步該怎麼追索?姜豐能不能配合?這些都是復雜問題。另外,房屋所在國對我國的司法能不能承認?能承認到什麼程度?這是境外財產的追索問題,得在實踐中慢慢摸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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