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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港澳研究所研究員的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在一個基本法政改講座上表示,「公民提名」不符合《基本法》,就算立法會通過,亦難以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韓大元表示,若現時所指的「公民提名」,是當有一定數量的登記選民提名某參選人後,提名委員會就需確認為正式候選人,這就剝奪了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權,無論怎樣詮釋基本法,都無法得出「公民提名」權,難以通過香港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支持,就算獲通過,亦難以獲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他認為,在未有具體提委會組成方案前,聚焦討論公民提「公民提名」名,不利於達成共識。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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