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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山西前首富張新明,據稱花費數億元(人民幣,下同),將太原市法院、紀檢、公安系統囊括懷中,成為其斂財工具。張的第二任妻子李某因爭寵買兇刺傷其情人,他動用這些關係,將妻子判死緩;後因動了惻隱之心,就「指示」改為無期,再改「有期」放人。
山西半年來共有八名省部級官員落馬,包括原省人大副主任金道銘、副省長杜善學、省政協副主席令政策等。《長江商報》報道,這些貪官大多與山西前首富張新明有關聯,其中,省委秘書長聶春玉、太原市委書記陳川平,更是張新明本月被帶走後,為自保供出來的。
報道稱,張新明不惜重金打通山西官場,僅太原公安系統就至少花了一億元。他曾向原太原公安局長蘇浩行賄三千萬元;曾送給時任山西省紀委書記的金道銘六百萬元;送給原太原市委書記申維辰喜歡的女歌手五百萬元辦演唱會……
據透露,張的第二任妻子李艷清,因不滿張寵愛新歡倪燕萍,買兇將倪刺成重傷,張新明大怒,在其運作下,警方迅速將李及兇手抓獲;法院神速審判,兇手不日即被槍斃,李被判死緩。
後來,在朋友勸解下,張新明念起夫妻之情,「指示」相關部門將李艷清由死緩「改判」無期,不久再「改判」為有期四年,很快釋放。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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