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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新聞] 譚允芝籲先通過版權例 再商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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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2-21 22:22: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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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圖)表示,公會認為立法會應該先於現有共識下通過《版權條例修訂草案》,之後再討論其他細節,認為二次創作人都受草案保護,不應與版權持有人站於對立面。

大律師公會日前發聲明呼籲通過現有《版權(修訂)條例草案》,公會主席譚允芝昨日稱公會收到質疑他們「媚共」的電郵,反映現時說一句與反對聲音不同的意見,就會被歸邊,被指是為政府護航,她對這現象感不幸。不過,她稱公會「清者自清」,不會介意。

譚允芝昨日在電台節目表示,若《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不獲通過,網民就不會享有草案內新增的豁免,可能冒上被興訟的風險。她指,市民有權利行使自由,但相對於產權要有平衡。網民要求的修訂,削弱了版權擁有人「捉賊」的能力,他們不同意,是可以理解。不過,版權法是保障創作人權益的法律,她強調,二次創作都有原創性,二次創作者本身都可以是版權人,雙方不應走在對立面。

她重申,除非雙方能夠就現時泛民提出的修訂在短期達成共識,否則公道一點應先通過條例草案,日後再在有共識下討論,而非以時間壓迫對方就範。她稱,作為律師有責任解釋,草案並不是網民頭上的一把刀。

對於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說旺角騷亂是對法治的打擊,譚允芝表示不認同此講法,但情況會循此方向惡化下去,因為事件反映到有人無視法紀。當有人覺得法律不重要,法治就會陷入危機。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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