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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學民三子控煽惑非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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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3-1 23:23:48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本報訊】前年九月廿六日發生學生衝擊公民廣場事件,為佔領運動揭開序幕。警方其後起訴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現任秘書長羅冠聰及前秘書長周永康三人,控以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及參與非法集會等四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控方指黃於當晚集會完結後,在講台上呼籲群眾衝入公民廣場,自己亦隨即爬欄進入廣場,羅則接力上講台着眾人圍堵政總,周其後亦爬欄進入,三人事後被捕。

事件有12名保安員受傷

被告依次是黃之鋒(十八歲)、周永康(廿五歲)及羅冠聰(廿五歲),均報稱學生。其中黃及羅否認在去年九月廿六日在港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導致他人害怕社會安寧遭破壞;另外黃與周否認在同日參與上述非法集會。控方指三人無案底,而事件中共有十二名保安員受傷。

警長任浩忠供稱,事發晚上十時半,見黃之鋒離開講台爬欄進入公民廣場,跳落地時一度眼鏡飛脫鼻樑擦傷,任與兩名警員上前制服黃,阻止黃衝向旗杆,多名警員加入支援,最後將黃帶離現場並正式拘捕;而羅及周亦在廿七日下午在現場被警方拘捕。

辯方質疑警員互抄證供

辯方盤問署理警長徐明威及另外兩名警員時,指三人在前年九月廿八日所錄的書面供詞,大部分內容和字眼幾乎一樣,連分段也一樣,質疑各人證供是否「你抄我,我抄你?」三警均否認抄襲,對於證供如倒模般,各人分別答:「唔知道」、「正常」及「不感驚訝」,但坦言未能解釋原因。

其中警員梁益彰的書面證供顯示,他是在○四年加入警隊,事發時與署理警長及警員14906一同執勤;惟14906是梁自己,他其實是○二年加入警隊。辯方質疑梁根本是照抄同袍口供才出錯,梁否認,堅稱只是一時寫錯。

案件編號:ESCC 2791/2015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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