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84|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庭新聞] 林百欣三太及女兒候判刑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6-3-9 16:45:57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已故麗新集團創辦人林百欣的三姨太顧瑞英及女兒林明珠,因多次違反法庭命令,拒絕交出名下「高發發展」(下稱高發)的賬目及核數文件,昨被高等法院裁定藐視法庭罪名成立,有可能被判囚;法官在判詞中批評,兩人擺出一副「有本事就來捉我」(Catch me if you can)的態度,現決定將案件押後再排期處理,等候兩人求情後才判刑,但表明判刑必須於4個月內完成。

涉款10億上海建豪宅

根據法官歐陽桂如的判詞指出,兩人雖然持有涉案文件,卻未有按照法庭命令交出,以致高發清盤人無法追討公司的資產和債務,又批評她們的證供矛盾兼不可信,且根本未有盡力去尋找涉案文件;法官認為,兩人是蓄意不與清盤人合作,拒絕讓對方調查高發的事務,故裁定她們罪成。

資料顯示,顧瑞英與林明珠早年透過高發在上海投資興建豪宅後,將項目賣給自己公司,引發林百欣興訟,向她們及高發追討10億元,結果高發因拖欠律師費而被清盤;其後兩人不肯向清盤人交代高發的財務資料,清盤人遂入稟法院,要求向她們頒發入獄令,以及准許清盤人扣押她們的財產。

母女爭產 下周再上庭

此外,高發的清盤人早前亦入稟,指控顧瑞英和林明珠在2000年出任高發董事期間,將公司資產賤賣予由她們控制的一間公司,因此向兩人提出民事索償,案件現押後至今年5月5日處理。

另一方面,顧瑞英和林明珠亦牽涉到林百欣家族爭產案。該案源於2005年逝世的林百欣,在離世前兩個月,透過饋贈方式,將集團三分之一股權,轉讓予二太余寶珠及二房兒子林建岳,並獲證監會豁免兩人提出全面收購。

但顧瑞英及林明珠認為,林百欣是受到余氏母子的不當影響,遂於2011年入稟爭產,案件下周三(16日)再提堂,但正式審訊日期未定。

【案件編號:HCMP2749/2012、HCA494/2015、HCAP4/2011】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2 15:03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