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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 癌翁紗布封喉亡 三護士停牌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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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6-14 22:20:23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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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醫院「紗布封喉」病人死亡事件,護士管理局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紀律聆訊昨終完成審結。早前被裁定專業失德罪成的三名護士吳幗敏、方宜與賴民愛,護管局聽取三人求情後,認為她們雖有嚴重過失,但並非蓄意為之,案發後主動進修相關護理課程,顯示出悔意,相信已吸取一定教訓及重犯機會低,判處各人均停牌一個月,並須刊憲。三名護士昨聽畢裁決後無太大反應,退庭後急步離開,未有回應會否提出上訴。

死者王肯構的兒子王冰蕓多年來四處奔波為亡父追討,昨聽畢裁決後表示不作評論,強調有關當局若只懲罰護士而不改善醫療體制,「判罰幾多根本無意義。」他認為事件尚未畫上句號,他仍會努力向醫務委員會投訴涉事醫生,至今未獲醫委會答覆是否展開偵訊。

賴認錯鞠躬致歉:有深切反省

三名罪成護士昨由代表律師向護管局求情,三人中僅登記護士賴民愛親口向死者家屬鞠躬致歉及直接承認錯誤,她啜泣表示「有深切反省同得到好大教訓」,並強調自己對護士行業有熱誠,希望給予改過自新機會。賴由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任代表,張指賴從事護士工作超過廿年,但在九龍醫院缺乏接觸喉癌病人經驗,亦無直接參與死者的傷口護理,只是事發時為病房當值主管,望局方輕判。

新丁被委任當值主管屬「不幸」

吳幗敏的律師求情時多番強調,吳在事發前個多月才正式成為註冊護士,資歷淺,形容被委派作為事發時的當值主管是「不幸」。律師又透露,吳在事發後一度離職,轉到私家醫院工作約一年,二○一二年再回到醫管局任職。

註冊護士方宜的律師透露,方任職護士達九年,兩年前辭職,改為進修,本在私家醫院兼職並打算續約,但因今次事件不獲續約,對前途有深遠影響。

護管局主席李子芬在庭外不評論判罰是否過重,只稱考慮事件的嚴重性及求情因素,認為判決合適。吳幗敏及賴民愛的僱主醫管局表示,由於裁決後仍有上訴期,該局視乎有關護士是否提出上訴再作跟進,目前其中一名涉事護士正休假,之後會安排非臨床範圍工作,另一涉事護士亦正擔任非臨床工作。

七十三歲喉癌病人王肯構二○一一年於伊利沙伯醫院接受咽喉切除手術,醫生在其喉嚨開永久性氣管造口協助呼吸,其後轉介九龍醫院療養,惟該院護士誤將造口當作臨時造口處理,在遮蓋造口的紗布四邊封膠布,病人同年十一月死亡。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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