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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小長毛」圖炸警署重囚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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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8 16:03:55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星島日報報道】與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同名的十七歲少年,聲稱因憎恨警察及感到人生充滿失敗,於前年將俗稱TATP的炸藥帶往香港仔警署報案室,以圖引爆炸藥。「小長毛」早前承認兩項控罪,昨被判囚六年。法官杜麗冰指本案控罪嚴重,判刑時要保障公眾利益,但她同時相信被告是一名有智慧的青年,希望讓他看到曙光,不要對人生感到絕望。杜官亦特別要求懲教人員,確保被告在獄中接受適當的精神治療及心理輔導。

「小長毛」昨剪去一把長髮,現留有平頭裝的他昨表現平靜。其父母昨亦有到庭,兩人年紀老邁,父親聽力不佳,須由社工在旁解釋判刑。其父聞判後到犯人欄向兒子詢問判刑詳情,被告只回應「探訪先話你知」。被告父母行動不便,其母親離庭時戴上口罩及帽,疑因地面濕滑不慎跌倒。其父則因不滿被記者拍攝,出手拍打攝錄機,又欲用枴杖揮向記者,最後兩人由社工陪同離開。

被告早前承認一項「製造炸藥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及「企圖導致爆炸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杜官昨判刑時指,她在考慮判刑時面對很大的困難,一方面她要保障大眾,但同時她亦要考慮對被告的刑罰及給予他更新的機會。從辯方許卓倫大狀呈上的求情信中可見,被告父母對被告疼愛有加,指被告是一名樂於助人及會關心別人的好兒子。父母兩人即使年事已高,仍堅持每月最少兩次到壁屋探望被告。杜官認為在這宗不幸的事件中,希望被告能早日明白自己是名幸運的年輕人。

被告在中一時被診斷出有讀寫障礙,惟不幸地當時沒有醫療或任何適當的跟進。杜官相信被告因此成績轉差,脾氣亦愈來愈壞。直至中二時,其學校要求被告重讀中二,被告毅然決定輟學,後來更成為「隱青」,最後被告的精神問題更趨嚴重。臨牀心理學家表示,被告在犯案時帶有自殺傾向,相信他當時感到絕望及受負面情緒困擾,故評估被告在犯案前患有思覺失調。

杜官對被告的狀況感到可惜,指被告是聰明的青年,若自幼能得到適當的照顧及教導,定能有正面及富有建設性的生活,而不會造成被告要出庭的局面。杜官同意許大狀所指,被告為人內向,不善表達自己,故在與感化官等人會面時,沒有好好合作。但許大狀一再重申被告選擇認罪,明顯悔意,現亦已深深明白自己的問題,以及願意在獄中接受治療。杜官寄語被告,希望他能爭取在獄中的時間,努力學會一門手藝,甚至完成中學課程。案件編號:高院刑事二七四--二○一五。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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