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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附件
附件A 根據第36.101條航空器噪聲的測量和評定
第A36.1條 引言
第A36.2條 噪聲合格審定試驗和測量條件
第A36.3條 地面接收到的飛機噪聲測量
第A36.4條 根據測量數據計算有效感覺噪聲級
第A36.5條 向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報送數據
第A36.6條 符號和單位
第A36.7條 大氣的聲衰減
第A36.8條 [備用]
第A36.9條 飛機飛行試驗結果的修正
第A36.1條 引言
A36.1.1 本附件根據第36.101條和第36.803條規定了飛機噪聲合格審定試驗進行的條件和確定噪聲評定量值(用有效感覺噪聲級,EPNL表示)的程序。
A36.1.2 本附件給出的說明和程序是為了確保符合性試驗的一致性,並使不同型號的飛機在不同地理位置進行的試驗具有比較性。
A36.1.3 本附件中包括:完整的符號和單位清單,感覺噪度的數學公式,大氣聲衰減的確定程序,以及從非基準條件到基準條件噪聲級修正的詳細程序。
A36.1.4 對於第四階段飛機,國際民用航空公約附件16,第I卷第三版,2002年3月21日頒發的第7修正案中的附錄2,可以作為噪聲測量和評定所選擇的方法。
第A36.2條 噪聲合格審定試驗和測量條件
A36.2.1 概述
A36.2.1.1 本條規定了進行噪聲合格審定試驗的條件及必須使用的測量程序。
註:許多對噪聲合格審定的申請僅涉及對飛機型號設計的小改,通常可以可靠地確定噪聲的變化,而無須進行本附件所列舉的全面試驗。為此,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允許使用經認可的等效程序。為了降低成本且提供可靠的結果,在全面審定試驗中也可使用等效程序。有關在亞音速噴氣式和螺旋槳大飛機的噪聲合格審定中使用等效程序的指導性材料見本規定現行有效的咨詢通告。
A36.2.2 試驗環境
A36.2.2.1 用以測量飛機飛行中噪聲的地點,必須選擇在比較平坦的地帶,並且沒有茂密或高大的草、灌木以及樹木之類有較強吸聲特性的物質。在以傳聲器地面投影為頂點的錐形空間內,不得有顯著影響飛機聲場的障礙物。錐形空間的範圍是:軸線與地面垂直,半角為80°。
註:進行測量的人員本身可能構成這樣的障礙。
A36.2.2.2
試驗必須在下述大氣條件下進行:
(a) 無降水;
(b) 在高於地面10米(33英尺)處與飛機之間的整個傳聲路徑上,大氣溫度在-10°C~35°C(14°F~95°F)之間,相對濕度在20~95%之間;
註:應采取措施以確保噪聲測量、飛機航跡跟蹤及氣象測量的儀器在其環境限定範圍內操作。
(c) 在高於地面10米(33英尺)處與飛機之間整個傳聲路徑上的相對濕度和大氣溫度,不會使中心頻率為8kHz的三分之一倍頻程上的聲衰減大於12dB/100米,除非:
(1) 露點和幹點溫度採用精度在±0.5°C(±0.9°F)以內的裝置來測量,並用於獲得相對濕度;並且使用A36.2.2.3中敘述的大氣分層的方法計算每一個三分之一倍頻程的等效加權聲音衰減;或
(2) 修正到基準條件後,PNLT吶值的峰值發生頻率不超過400Hz。
(d) 如果根據地上10米(33英尺)處的氣象條件得到在3150Hz的三分之一倍頻程內,大氣的吸聲系數在PNLTM聲傳播路徑上的變化超過±0.5dB/100米(±1.6dB/1000英尺),那末就必須按A36.2.2.3對大氣進行分層,計算每個三分之一倍頻程內的等效加權聲衰減,分層數要滿足中國民航總局的要求。如果不需要分層,則在每次測量中,每個三分之一倍頻程的等效聲音衰減將由相應頻帶分別在高於地面10米(33英尺)處和飛機在PNLTM時的飛行高度處的大氣吸聲系數的平均值來確定。
(e) 地面上10米(33英尺)處平均風速不超過22千米/小時(12節),而對於飛機的側風風速不超過13千米/小時(7節)。平均風速必須用30秒平均周期在10dB降區間上來確定。在地面以上10米處,10dB降間隔內的最大風速不超過28千米/小時(15節),並且側風不超過18千米/小時(10節)。
(f) 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規定的測量點處記錄噪聲時,不應有對噪聲級的測量有顯著影響的風或其他反常的氣象情況。
(g) 必須在每次噪聲測量的30分鐘之內進行氣象測量,內插得到每次噪聲測量實際時間的氣象數據。
A36.2.2.3
當按照A36.2.2.2(c)或A36.2.2.2(d)的要求需要進行分層計算時,就要將飛機與高於地面
10米(33英尺)處之間的大氣分成若幹相等高度的層,每層高度的最小值為30米(100英尺)。在每層內,3150Hz三分之一倍頻程上大氣吸聲系數的變化不大於±0.5dB/100米(±1.6dB/1000英尺)。在PNLTM時,整個聲傳播路徑必須滿足此要求。可以用每層頂部和底部的大氣吸聲系數的平均值來表征每層的吸聲特性。
A36.2.2.4
機場塔台或其他用來獲取試驗現場氣象數據的設施,必須經過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批準。
A36.2.3 飛行航跡測量
A36.2.3.1 航空器航跡的高度和橫側位置必須用經過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批準的、不依賴原有飛行儀表的方法確定,如雷達跟蹤,經緯儀三角定位或成像比例技術。
A36.2.3.2 在確保能夠獲得在PNLT最大值10dB以內足夠數據的距離上,必須用同步信號將航空器沿航跡的位置與各噪聲測量點記錄到的噪聲聯系起來。
A36.2.3.3 必須用經批準的采樣速率自動記錄本附件第A36.9條中數據調整所需的位置和性能數據。測量設備必須經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批準。
第A36.3條 對地面接收到的飛機噪聲的測量
A36.3.1 定義為第A36.3條,定義如下概念:
A36.3.1.1 測量系統:用於測量聲壓級的設備的組合,包括聲音校準器、防風罩,傳聲器系統、信號記錄和調節裝置、三分之一倍頻程分析系統。
註:實際安裝可能包括多個傳聲器系統,其輸出通過信號調節器由多通道記錄/分析裝置同時記錄下來。就本節而言,每一個完整的測量通道都是一個測量系統。
A36.3.1.2 傳聲器系統:測量系統的組成部分,將輸入的聲壓信號轉換成電信號,一般包括傳聲器,前置放大器,延伸電纜和其他必要的裝置。
A36.3.1.3 聲入射角:IEC61094-3和IEC61094-4(修訂版)中定義的傳聲器主軸,與聲源到傳聲器振動膜片中心連線的夾角,以度為單位。
註:當聲入射角為0°時,聲音“法向(垂直)入射”到傳聲器;當聲入射角為90°時,為“切向入射”。
A36.3.1.4 基準方向:以度為單位,由傳聲器生產廠規定的相對於0°聲入射角的聲入射方向,在該方向上傳聲器的自由場靈敏度水平在指定的容差範圍內。
A36.3.1.5 傳聲器系統的自由場靈敏度:是指定頻率的正弦平面聲波,按規定的聲入射角入射時,傳聲器系統輸出的均方根電壓與沒有傳聲器時該位置的均方根聲壓的比值,以伏特
/帕斯卡為單位。
A36.3.1.6 傳聲器系統的自由場靈敏度級:是指20乘以以10為底的傳聲器系統自由場的靈敏度與1伏特/帕斯卡基準靈敏度比值的對數值,以dB為單位。
註:傳聲器系統的自由場靈敏度級可以這樣確定,即從傳聲系統輸出的電壓級(dB,參考電壓為1V)中減去入射到傳聲器上的聲壓級(dB,參考聲壓為20μPa),再加上93.98dB。
A36.3.1.7 時間平均頻帶聲壓級:以dB為單位,對指定三分之一倍頻程內,規定的時間間隔上瞬時聲壓平方的時間平均與參考聲壓20μPa平方的比值取以10為底的對數,再乘以10。
A36.3.1.8 級程:以dB為單位,是測量系統在對聲壓信號進行記錄和三分之一倍頻程分析時,調節裝置不同的設定所對應的工作範圍,任何特定級程的上限必須四舍五入為最接近的分貝數。
A36.3.1.9 校準聲壓級:在基準環境條件下用於確定整個測量系統聲靈敏度的聲音校準器耦合腔中產生的聲壓級,以dB為單位。
A36.3.1.10 基準級程:以dB為單位,包含校準聲壓級,用於確定測量系統聲學靈敏度的級程。
A36.3.1.11 校準檢查頻率:由聲校準器產生的正弦聲壓信號的標稱頻率,以Hz為單位。
A36.3.1.12 級差:以dB為單位,是指對於任一三分之一頻程的中心頻率,在某一級程上測得的輸出信號級與相應的電輸入信號級的差。
A36.3.1.13 基準級差:以dB為單位,對於一個規定的頻率,在某個級程上測得的相對於校準聲壓級電輸入信號的級差,可根據級程做適當的調整。
A36.3.1.14 級非線性:對於規定的三分之一倍頻程中心頻率,在任意級程上測定的級差減去相應的基準級差,所有的輸入輸出信號都與相同的基準量相關,以dB為單位。
A36.3.1.15 線性工作範圍:對於規定的級程和頻率,整個測量系統輸入的穩定正弦電信號級的範圍,不包括傳聲器,但包括傳聲器前置放大器和其他傳聲器系統的信號調節設備。
在此範圍內,非線性級在規定的容限內,以dB為單位。
註:確定線性工作範圍時不必考慮傳聲器電纜。
A36.3.1.16
防風罩插入損失:對規定的三分之一倍頻程中心頻率,按照規定的入射角,傳聲器加裝防風罩前後所顯示的聲壓級之差,以dB為單位。
A36.3.2 基準環境條件
A36.3.2.1 規定測量系統性能的基準環境條件如下:
(a) 大氣溫度23°C(73.4°F);
(b) 靜態氣壓101.325千帕;且
(c) 相對濕度50%。
A36.3.3 概述
註:用符合本節規定的儀器可測量出隨時間變化的航空器噪聲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用以計算第A36.4條所述的有效感覺噪聲級。A36.3.3.1 測量系統必須由經中國用航空總局批準的與下述等效的設備組成:
(a) 防風罩(見A36.3.4);
(b) 傳聲器系統(見A36.3.5);
(c) 記錄和重放系統,用於儲存測得的航空器噪聲信號以便進行分析(見A36.3.6);
(d) 三分之一倍頻程分析系統(見A36.3.7);且
(e) 校準系統,確保上述系統的聲學靈敏度在規定的容限內(見A36.3.8)。
A36.3.3.2 對於測量系統中涉及將模擬信號轉換為數字信號的設備,頻率低於12.5kHz時,其在轉換過程中可能產生混疊的水平至少要比該設備線性工作範圍的上限低50dB,其採樣率不低於28kHz。信號在數字化過程之前,必須經過抗混疊濾波器處理。
A36.3.4 防風罩
A36.3.4.1 在沒有風的情況下,以規定的形式安裝在傳聲器上的防風罩,對於切線入射的正弦聲音,在50Hz到10kH(含)的範圍內所有三分之一倍頻程的中心頻率上造成的插入損失都不得超過±1.5dB。
A36.3.5 傳聲器系統
A36.3.5.1 傳聲器系統必須符合A36.3.5.2到A36.3.5.4中的規定。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根據總體相當的電聲學性能可能批準不同的傳聲器系統。當使用兩套或更多型號相同的傳聲器系統時,至少證實其中一套系統符合全部規範即足以證明整個系統的符合性。
註:申請人仍然必須按照A36.3.9的要求校準並檢查每套傳聲器系統。
A36.3.5.2 傳聲器的安裝必須使其敏感元件的中心高於當地地面1.2米(4英尺),並且必須按切線入射角設置其朝向,即使得敏感元件基本上位於由預先制定的航空器基準飛行航跡和測量點所決定的平面裏。傳聲器支架的放置必須使其對聲音測量的干擾最小,圖A36-1說明了傳聲器聲的入射角。
A36.3.5.3 在基準方向上,傳聲器及其前置放大器在50Hz到5kHz(含)範圍內三分之一倍頻程的中心頻率上的自由場靈敏度級在校準檢查頻率靈敏度級的±1.0dB之內,而在中心頻率為6.3kHz、8kHz、10kHz上不超過±2.0dB。A36.3.5.4 對於正弦聲波,在50Hz到10kHz範圍內每個三分之一倍頻程的中心頻率上,傳聲器系統的自由場靈敏度級在聲入射角為30°、60°、90°、120°和150°時,與入射角為0°時(法向入射)相差不超過表A36-1給出數值。表A36-1中兩相臨聲入射角的自由場靈敏度級差不得超過其中較大角的容限。
A36.3.6 記錄與重放系統
A36.3.6.1
記錄與重放系統,如數字或磁帶記錄器、計算機系統或其他永久性的數據儲存裝置,用於儲存聲壓信號以便下一步進行分析。航空器發出的聲音全部以聲學信號的方式完整地記錄下來。記錄和重放系統在噪聲合格審定試驗中所用的記錄速度和/或數據采樣率必須滿足A36.3.6.2到A36.3.6.9的規定。必須證明系統在試驗所選的頻帶寬度和記錄通道上的符合性。
A36.3.6.2 記錄和重放系統必須按A36.3.9所述進行校準。
(a) 隨著頻率的增高,航空器噪聲信號的頻譜衰減得很快,因此在測量系統中可以有適當的預矯網絡和作為補償的去矯網絡。如果加了預矯網絡,則在中心頻率從800Hz到10kHz(含)的三分之一倍頻程範圍內,由預矯網絡提供的電增益相對於在800Hz的增益,不得大於20dB。
A36.3.6.3 用於輸入整個測量系統(包括除傳聲器外所有傳聲器系統設備)的穩定正弦電信號,其信號水平不能超過相當於基準級程上校準聲壓級的水平5dB。由讀出設備顯示的,在50Hz到10kHz三分之一倍頻程任意中心頻率上的時間平均信號級,不能超過其在校準檢查頻率的±1.5dB的範圍。測量系統(包括模-數轉換設備)在10kHz到11.2kHz的頻率響應,必須在10kHz頻率響應的±0.3dB內。
註:頻率響應測定不需包括傳聲器的延伸電纜。這並不排除A36.3.9.5中記錄粉紅噪聲時,對傳聲器延伸電纜的要求。
A36.3.6.4 對於用模擬磁帶記錄,所使用的磁帶在記錄不超過校準聲壓級5dB的1kHz正弦信號時,其幅值波動不超過±0.5dB。符合性用時間平均特性等效於譜分析儀的設備演示。
A36.3.6.5 對於所有合適的級程和輸入測量系統(包括除傳聲器外所有傳聲器系統設備)的穩定正弦電信號,在三分之一倍頻程中心頻率50Hz、1kHz、10kHz及校準檢查頻率(如果頻率不在其中)上,級程上界以下至少50dB的線性工作範圍內,級非線性不超過±0.5dB。
註1:測量系統部件的級線性可根據修訂的IEC 61265所述的方法進行測試。
註2:級線性測定不需包括傳聲器的延伸電纜。
A36.3.6.6 在基準級程上,相對於校準聲壓級的聲級必須在級程上界之下至少5dB,但不應超過30dB。
A36.3.6.7 相鄰級程的線性工作範圍必須有重疊,重疊量為50dB減去級程控制器的調節引起的衰減變化。
註:測量系統的級程控制器可能會改變系統的衰減量,比如10dB或1dB。在10dB步級內,需要的最小重疊量為40dB;在1dB步級內,最小重疊量為49dB。
A36.3.6.8
在記錄和重放系統中必須包括過載指示器,可以在任何相關級程上出現過載的情況下給出過載指示。
A36.3.6.9
測量系統中允許範圍變化的增益調節器必須按照已知的分貝步長進行操作。
A36.3.7 分析系統
A36.3.7.1 分析系統必須符合A36.3.7.2到A36.3.7.7中有關用於分析的頻率帶寬、通道配置和增益設定的規定。
A36.3.7.2 分析系統的輸出必須由作為時間函數的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組成,這些聲壓級是通過具有下列特性的分析系統對噪聲信號(事先記錄的)進行處理得到的:
(a) 一套24個三分之一倍頻程濾波器或等效裝置,中心頻率從50Hz到10kHz(含);
(b) 系統的響應與平均特性,原則上講,就是對任意一個三分之一倍頻程濾波器的輸出進行平方、平均並且作為時間平均聲壓級顯示或存儲;
(c) 用於譜分析的連續聲壓級採樣間隔必須為500±5毫秒,無論有沒有如A36.3.7.4中定義的“慢”時間加權;
(d) 在讀出數據或分析儀重置期間,分析系統不處理聲壓信號而丟失數據的持續時間不超過
5ms;並且
(e) 分析系統從50Hz到至少12kHz(含)必須進行實時操作。此要求用於多通道譜分析系統的所有工作通道。
A36.3.7.3 在中心頻率從50Hz到10kHz(含)範圍內,三分之一倍頻程分析系統的最低標準是經修定的IEC 61260中2級電工性能要求。
註:IEC 61260中規定了三分之一倍頻程分析系統的測試程序,包括系統的相對衰減、抗混疊濾波器、實時操作、級線性及濾波器在有效帶寬上積分響應等。
A36.3.7.4 當三分之一倍頻程分析儀在進行“慢”時間平均時,其在各個中心頻率點對突然開始或中斷的等幅正弦信號的響應必須在突然開始後0.5秒、1秒、1.5秒、2秒和突然中斷後的0.5秒和1秒進行瞬時採樣測量。上升響應相對於穩定狀態的數值必須是:
0.5秒 -4±1dB
1秒 -1.75±0.75dB
1.5秒 -1±0.5dB
2秒 0.5-±0.5dB
在0.5秒和1秒的下降響應相對於初始穩定狀態的輸出信號級與相應的上升響應讀數之和必須等於-6.5±1dB,之後的上升和下降響應之和應為-7.5dB或更低。這等同於標稱1秒時間常數(即平均時間為2秒)的指數平均過程。
A36.3.7.5 當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由沒有采用“慢”時間加權的分析儀的輸出確定時,
必須在之後的處理中模擬“慢”時間加權。模擬的“慢”時間加權聲壓級可以通過下面的方
程用連續指數平均過程得到:
0.1L2[i,(k-1)] 0.1L(i,k)
Ls(i,k)=10log[(0.60653)10 +(0.39347)10 ]
其中,Ls(i,k)為模擬的“慢”時間加權聲壓級,L(i,k)為所測的0.5秒時間平均聲壓級,由分析儀輸出的第k時段和第i個三分之一倍頻程確定。k=1時,公式右邊的“慢”時間加權聲壓Ls[i,(k-1=0)]設為0dB。連續指數平均過程可用下面由四個採樣平均過程導出的等式(4k≥)近似表達:
0.1L[i,(k-3)] 0.1L[i,(k-2)] 0.1L[i,(k-1)] 0.1L(i,k)
Ls(i,k)=10log[(0.13)10 +(0.21) +(0.27) +(0.39)10
其中,Ls(i,k)為模擬的“慢”時間加權聲壓級,L(i,k)為所測的0.5秒時間平均聲壓級,由分析儀輸出的第k時段和第i個三分之一倍頻程確定。加權因子之和在以上兩個方程中均1.0。通過任一方程計算出的聲壓級,從第6個0.5秒的採樣數據開始,或者說在數據分析開始2.5秒後有效。
註:兩個方程中的系數僅限於根據0.5秒的時間平均聲壓級來確定等效的“慢”加權聲壓級。當數據採樣的平均時間不是0.5秒時,這兩個方程不能應用。
A36.3.7.6 表征“慢”時間加權聲壓級特征的瞬時時間必須比實際讀出時間早0.75秒。
註:瞬時時間的定義要求將記錄的噪聲與噪聲發出時航空器的位置聯系起來,並要考慮“慢”時間加權的平均周期。對於每個0.5秒的數據記錄,可以認為瞬時時間為在相關的2秒平均周期開始後的1.25秒。
A36.3.7.7 聲壓級的分辨率,無論顯示還是存儲,必須為0.1dB或更高。
A36.3.8 校準系統
A36.3.8.1 測量系統的聲學靈敏度必須用聲音校準器在已知頻率上產生一個已知的聲壓級來確定。聲音校準器的最低標準是修訂的IEC 60942中1L級的要求。
A36.3.9 系統的校準與檢查
A36.3.9.1 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要求,測量系統及其組成設備的校準與檢查必須按照A36.3.9.2到A36.3.9.10規定的方法進行。對分析儀輸出的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所做的校準調整,包括環境對聲音校準器輸出級的影響,必須向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報送。在有過載顯示時採集的數據無效,並且不得使用。如果在記錄過程中出現過載,則相關的測試數據無效。如果在分析過程中出現過載,則應降低靈敏度以消除過載,重新進行分析。
A36.3.9.2 傳聲器系統的自由場頻率響應可用電子靜態激勵器,結合制造商提供的數據確定,或通過在有消聲設備的自由場內進行的試驗來確定。頻率響應的修正必須在每個系列試驗的90天內確定。對分析儀輸出的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所做的傳聲系統的非均勻頻率響應修正,必須向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報告。
A36.3.9.3 當航空器發出的噪聲在傳聲器切線入射的±30°範圍內入射(見圖A36-1)時,僅用切線入射角的自由場修正就可以考慮其方向的影響。而對於其他情況,每0.5秒的噪聲採樣都必須要確定其入射角,並進行入射方向的修正。
A36.3.9.4 對於模擬磁帶記錄儀,每卷磁帶在開頭與結束處至少要有30秒的粉紅噪聲或偽隨機噪聲。只有當磁帶開頭和結尾處記錄下的信號在10kHz的三分之一倍頻程上的級差不超過0.75dB時,從該磁帶記錄的模擬信號獲得的數據才被認為是可靠的。
A36.3.9.5 試驗系列中使用的整個測量系統(不包括傳聲器)的頻率響應,必須用粉紅噪聲或偽隨機噪聲來確定,所用的噪聲級在不超過試驗所使用的級程上,中心頻率從50Hz到10kHz(含)的每個三分之一倍頻程對應的校準聲壓級5dB。噪聲發生器的輸出必須在每個試驗系列開始前的6個月內,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認可的機構進行標定。並且每個三分之一倍頻程上的輸出相對於上一次標定值的變化不允許大於0.2dB。對分析儀輸出的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所做的頻率響應修正,必須報送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A36.3.9.6 用於噪聲合格審定測量與校準的設備,其開關式增益調節器的性能必須在每個試驗系列前的6個月內進行檢查,以確保最大誤差不超過0.1dB。
A36.3.9.7 聲音校準器耦合腔中產生的聲壓級必須根據試驗環境條件,利用制造商提供的有關大氣氣壓和溫度影響的信息進行計算。該聲壓級將用於建立測量系統的聲學靈敏度。聲音校準器的輸出必須在每個試驗系列開始前的6個月內,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認可的機構進行標定,且相對於上一次標定值的變化不大於0.2dB。
A36.3.9.8 在每個試驗日當中,必須進行充分的聲壓級校準,以確保在每個試驗系列的主要環境條件下,測量系統的聲學靈敏度是已知的。每天每個試驗系列前後即刻記錄的聲學靈敏度級差不大於0.5dB。在校準器輸出級的大氣壓力修正確定之後,使用0.5dB的限制。測量前後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測量系統進行試驗時的聲靈敏度級。對分析儀輸出的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所做的校準修正,必須向中國民用航空總局報送。
A36.3.9.9 每個記錄介質,如磁帶卷盤、盒式磁帶、磁盤等在其開始與結束處至少記錄10秒的聲壓級校準信號。
A36.3.9.10 在中心頻率從50Hz到10kHz(含)的每一個三分之一倍頻程上,防風罩的自由場插入損失必須用具有合適入射角的正弦聲音信號確定。根據A36.3.9.3節入射方向的修正,該入射方向與切線入射的夾角不得超過30°。對於沒有污損的防風罩,其插入損失可根據制造商提供的數據得出。另外,防風罩的插入損失必須在每個試驗系列開始前的6個月內,由中國民用航空總局認可的機構進行標定,且在每個三分之一倍頻程上相對於上一次標定值的變化不大於0.4dB。對分析儀輸出的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所做的防風罩自由場插入損失修正,必須報送中國民用航空總局。
A36.3.10 環境噪聲的調節
A36.3.10.1 環境噪聲,包括聲學背景噪聲和測量系統的電噪聲,必須在測量點記錄至少
10秒鐘,系統增益應設定在航空器噪聲測量時的水平。環境噪聲必須能夠代表飛越試驗時
的背景噪聲。當以同樣的方法分析且用PNL表示時(見A36.4.1.3(a)),只有環境噪聲至少
比航空器的最大PNL值低20dB時,所記錄的航空器噪聲數據才是可接受的。
A36.3.10.2 10dB降 (見A36.4.5.1) 之內各點的航空器聲壓級,在每個三分之一倍頻程內,必須比按A36.3.10.1條確定的平均環境噪聲級至少高出3dB,或必須按照中國民用航空總局批準的方法進行調整。本規定現行有效的咨詢通告中給出了一種方法。
第A36.4條根據測量數據計算有效感覺噪聲級
A36.4.1 概述
A36.4.1.1 噪聲合格審定準則的基本要素是稱作有效感覺噪聲級(EPNL)的、以EPNdB為單位的噪聲評定的度量標準。EPNL是飛機噪聲對人類主觀影響的一個數值評價,由經過頻譜不規則性修正和持續時間修正的瞬間感覺噪聲級PNL組成。頻譜不規則性修正,又稱為“純音修正因子”,是僅對每一時間增量內最大純音所作的修正。
A36.4.1.2 必須測量聲壓的三個基本物理特征:聲壓級,頻率分布和時間變化。為確定EPNL,要求在飛機噪聲測量過程中的每個0.5秒時間段上,計算出24個三分之一倍頻程內的瞬時聲壓級。
A36.4.1.3 噪聲主觀反應的評定標準EPNL是根據所測噪聲的物理性質得到的,其計算過程由以下5個步驟組成:
(a) 使用A36.4.2.1(a)中的方法將24個三分之一倍頻程聲壓級換算成感覺噪度(吶),然後將吶值相加,得到瞬間感覺噪聲級PNL(k)。
(b) 考慮到人們對頻譜不規則性的主觀反應,對每一個頻譜都要計算純音修正因子C(k)。
(c) 在每0.5秒時間段上,將純音修正因子與感覺噪聲級相加,得到純音修正感覺噪聲級PNLT(k):
PNLT(k) =PNL(k)+C(k)
計算出所有純音修正感覺噪聲級的瞬時值,並確定其最大值PNLTM。
(d) 持續時間修正因子D是根據純音修正感覺噪聲級與時間的關系曲線通過積分計算出的。
(e) 有效感覺噪聲級EPNL由最大純音修正感覺噪聲級與持續時間修正因子的代數和所確定:
EPNL=PNLTM+D
http://www.caac.gov.cn/website/o ... 4095187695535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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