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39|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漁護署搜南丫島漁排 救瀕危野生海龜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16-10-2 23:24: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fe0957c1381f9b4c5d6543bccad1c96c.jpg
漁護署人員在南丫島漁排發現大批瀕危的綠海龜及玳瑁。

【星島日報報道】南丫島一個漁排疑非法飼養及買賣瀕危野生海龜,漁護署前日突擊搜查,檢獲三十五隻受保護的綠海龜及一隻玳瑁,交由海洋公園跟進。園方指是歷來接收最大批海龜,會詳細檢查,評估健康狀況。

漁護署在南丫島漁排檢獲三十六隻瀕危海龜,包括三十五隻綠海龜及一隻玳瑁。漁護署是接獲警方通知,前日到索罟灣魚類養殖區一個漁排調查檢獲。由於本港所有野生龜類均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懷疑有人非法飼養和買賣,須深入調查了解其來源和去向。

海護署要求海洋公園協助,為該批海龜緊急護理及健康評估。海洋公園發言人表示,這是園方歷來接收最大批海龜,該批海龜甲殼長度為三十一至八十一厘米,園方已設大型隔離池安置,未來數日詳細檢查,鑑定健康狀況,獸醫初步評估其狀況穩定。

漁護署指出,玳瑁比綠海龜更瀕危,署方及海洋公園希望市民支持打擊一切涉及海龜及其產品之非法貿易活動,並積極參與海龜保育的宣傳及教育活動。

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狩獵、故意干擾、售賣或出口、管有或控制受保護野生動物,違者最高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

所有海龜品種已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規管,任何人如非按照《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的規定而進口、出口、再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最高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兩年,有關物品亦會充公。發言人提醒市民切勿以身試法,若發現有人違規,可致電1823向漁護署舉報。

索罟灣魚類養殖區是本港二十多個魚類養殖區之一,規模頗大,設有體驗漁民文化的漁排導賞團活動。

星島日報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25 18:05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