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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無業綜援漢於去年10月於電台節目《城市論壇》中段休息期間,向在維園講台上的立法會議員劉小麗掟鞋,事後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於東區法院提堂, 有暴力案底的被告黃大康(61歲)承認控罪。裁判官指香港有言論自由,但即使意見不同亦不應施諸暴力,考慮被告年老有病,遂判被告入獄兩周,緩刑18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去年10月16日,於《城市論壇》小休期間,離座走近講台,並脫下右腳波鞋掟向劉小麗,掟中劉的左前臂及左胸。大會其後報警處理,但被告在警方到場前已離開。被告翌日自行到警署自首。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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