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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被控誤導警方今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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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17 20:28: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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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作古仔」謊報遭操普通話大漢擄走、迷暈、禁錮及用「書釘釘大腿」毆打,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昨晚被警方控以一項「誤導警務人員」罪,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調查顯示,林聲稱的案發當日,並無出現林供述的遭神秘兩漢由旺角挾持到西貢的「戲肉」,反而揭發他獨自在旺角搭小巴往西貢,有西貢商舖的「天眼」拍到林獨自現身。警方連日來在西貢尋找真相,機動部隊和重案組昨返西貢搜證和尋找目擊者,有食肆職員稱當日見過林子健步經,而警方則在一處石灘檢走染血紙巾及煙包調查。

四十二歲的林子健,前日(八月十五日)凌晨零時卅分被捕,據悉林一直保持緘默,前晚報稱不適送院,昨晚在伊利沙伯醫院羈留病房留醫,預料他今日會缺席聆訊。而警方則繼續就該宗案件搜證,根據林於上周五(十一日)向警方陳述的案情深入廣泛調查。在油麻地和旺角區的調查中,根據多部「天眼」影像顯示,林於八月十日在砵蘭街獨自行街,期間又戴上鴨舌帽、口罩和太陽眼鏡,約傍晚六時許,在旺角登打士街乘紅頂小巴往西貢,下車後獨步由西貢碼頭向石灘方向走去。

數商舖天眼攝林蹤影

據悉,西貢有店舖「天眼」分別拍到林的背面和正面,顯示他一個人出現,與林所稱在油麻地街頭被兩大漢挾持、推上車擄往西貢禁錮的重要情節不符,有理由相信擄人禁錮的「故事」無中生有。為了追查林在西貢的行蹤,警方連日來在西貢市區調查,範圍包括普通道、福民路、萬年街、西貢碼頭附近,又沿海濱到惠民路及大網仔路調查,發現有多間商戶的「天眼」攝得林的蹤影,包括沙下石灘對開的燒烤場,老闆娘稱其店舖「天眼」攝得林於事發當日步經,惟不願透露拍下時間,片段已由警方取走調查。

目擊者:個樣咁易認

警方昨續兵分兩路在西貢搜證,機動部隊警員在市中心食肆和店舖一帶調查,警員手持三張照片影印本,包括林在求醫後的照片、油麻地「天眼」攝下的正面照及戴帽和口罩的正面照,逐間商戶查問及做問卷調查,特別是查問八月十日當值的職員。

位於萬年街一間海鮮酒家的姓馮男職員向警員透露,在十日晚上曾見過相中的男子經過,但沒有入店內「幫襯」,又指「好認得佢,好認得佢,個樣咁容易認」。

西貢石灘搜證檢煙包

另外,西九龍總區重案組探員聯同機動部隊警員,昨晨十時半到距離西貢市中心約一點三公里、廿分鐘步行路程的愛月樓對開石灘搜證,在石灘一字排開作地氈式搜索,警員不時翻起石灘上的碎石檢查,在現場檢走一張在石邊發現的染血紙巾及相距不遠處發現的一個煙包,稍後會作進一步化驗。據悉,警方鑑證科正對案中檢獲的部分證物分析,不排除會有進一步發現。

另一方面,署理警務處處長劉業成昨出席少年警訊活動後,被問及林子健案進程時,他表示上周五警方收到一個涉嫌非法禁錮、恐嚇和傷害他人身體的報案,認為事件非常嚴重,故安排西九龍總區重案組,加上機動部隊進行調查工作,而且仍在持續,但連日調查顯示報案人的陳述與警方的調查結果並不相符,於是以誤導警務人員罪名拘捕報案人,並考慮落案起訴。

另外,有記者提問案件主管在未落案前就譴責報案人是否恰當,劉業成回應指相信案件主管就浪費警力或誤導警方作出勸喻,都是可以接受。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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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健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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