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50|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法庭判決] 被搜出連上打火機的噴霧罐 大專生囚10月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0-7-15 11:59: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20歲大專生去年6月11日晚在信德中心外被便衣警截查,在其背包搜到3支噴霧罐連打火機,他早前經審訊後在東區法院被裁定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今日(14日)被判入獄10個月。

被告馬子樂被控於去年6月11日,在上環信德中心地下7-eleven便利店附近,攜有3支噴霧罐,每支都有膠紙固定一個打火機在罐身上。

裁判官鄭紀航判刑時指,涉案工具是經過改裝後傷害力大,相信被告有部署使用,即使被告無案底及背景良好,亦須判監嚴懲。

東網
標簽
馬子樂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18 02:41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