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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歲男學生龔逸勤早前於裁判法院承認,在去年11月11日「三罷」期間襲警,在將軍澳「起飛腳」踢向一名警長,今年6月被判接受1年感化。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向高院上訴庭申請刑期覆核。案件今(2日)早提訊,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決定,將這宗覆核案排期至今年10月23日審理。
今天龔的代表大律師表示,龔於上星期二(8月25日)提出法律援助申請,法援署昨日表示需要6星期時間決定是否受理,大律師因此請求將案押後6星期再訊。
不過潘法官就表示,律政司提出覆核申請後,法庭早於7月下旬已去信龔,提醒他如需要法援應盡早申請,但他在拖延一個月後,才於上星期提出申請,其做法並不合理,故拒絕他的押後申請。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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