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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國強出庭受審。
陝西省前副省長陳國強受賄逾3566萬(人民幣,下同,約4131萬港元),案件周二(15日)在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陳受賄罪罪成,判囚13年,罰款300萬(約348萬港元)。陳當庭表示服從法院判決,不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陳男在2006年至2018年利用擔任陝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省政府副秘書長、秘書長、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融資貸款、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親屬收受巨額財物。
法院認為,陳男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為多人職務提拔、調整提供幫助,具有從重處罰情節。惟陳男具有自首、認罪悔罪、積極退贓、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等情節,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悉,內媒曾表示陳與陝西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有關。此事曝光後,多名該省高官接連受查及下台,當中省委前書記趙正永下台一事,更掀起該省官場地震。由於陳國強又與趙永正關係密切,故在陳被免去官職的消息傳出後,令外界相信與違建別墅一事有關。
現年68歲的陳國強是安徽宿州人,自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擔任陝西省政府秘書長、秘書長、省勞動人事廳科員、副主任科員、副處長、處長、副廳長等職位。他自2018年1月30日當選為副省長,至2019年3月被免除職務。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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