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91|回覆: 0
打印 上一篇 下一篇

公安廳前副廳長受賄案開庭 涉款1863萬人民幣

[複製鏈接]
字體大小: 正常 放大

3萬

主題

12

好友

3萬

積分

公民

跳轉到指定樓層
1#
發表於 2020-9-17 22:38:00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bkn-20200917033708865-0917_00952_001_01p.jpg

內蒙古公安廳前副廳長趙雲輝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非法持有槍枝一案,周三(16日)在通遼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趙在擔任包頭市公安局公安局副局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等職務期間,非法受收財物價值1864餘萬元(人民幣,下同,約2167萬港元)。

公訴機關指控,趙雲輝自2002年至2019年間,利用其擔任包頭市公安局東河公安分局局長,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內蒙古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受賄44宗,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趙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其家庭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其中有697餘萬元(約810萬港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與此同時,趙更違反槍枝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枝。法院認為案情重大、複雜、社會關注度高,將擇期宣判。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0歲的趙雲輝在1994年5月起,先後擔任包頭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戶政處處長;東河分局黨委書記、局長;興安盟副盟長、公安局局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至2013年5月,趙出任內蒙古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等職,2015年11月兼任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至去年6月受查,至今年7月被開除黨籍及公職。

東網
標簽
趙雲輝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發表回應 登錄 | 免費註冊

GMT+8, 2024-11-19 07:25

© 2015 SSKYN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