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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發起或參與去年民主派「35+」初選人士,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11名被告先後獲准保釋外出,其中被告毛孟靜早前亦向高等法院再申請保釋,案件今早(14日)審理。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在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決定拒絕毛孟靜的申請,下令她須繼續還押。法官表示會另訂日期頒布書面理據。她於今年2月28日被警方扣查,翌日被解往法院提堂,至今已被還押46天。其案件將於5月31日再提堂,到時她就已被扣押足3個月。
47名被告中,總裁判官蘇惠德原本准許15人保釋,惟律政司隨即要求高院覆核批准該些被告保釋的決定,但律政司其後又撤回針對楊雪盈、劉偉聰、呂智恆、林景楠等4名被告的覆核,他們可保釋外出。其後高院法官杜麗冰經過3天的覆核聆訊後,批准黃碧雲、鄭達鴻、彭卓棋、柯耀林、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等7名被告保釋。即該案至今有11名被告獲准保釋。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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