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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癲癇病兒童治療罕見病,安徽男子胡某幫多名病友代購管制類藥品氯巴占。周五(18日)上午,胡某在鄭州市中牟縣法院受審,罪名是走私、販賣毒品,檢方並建議量刑一年至一年四個月。
內地「九派新聞」網報道,胡某8歲的女兒患有癲癇病,需經常服用喜保寧治療,而喜保寧在中國境內藥品市場沒有銷售的渠道。去年五月,胡某在為女兒購買喜保寧的過程中,聯絡到境外販賣另一種抗癲癇藥氯巴占的人,然後開始為病友群的群友代購喜保寧和氯巴占。去年七月,胡某和4名通過胡某代購氯巴占的患兒母親被安徽中牟縣公安局刑事拘留。3個月後,中牟縣檢察院對4名患兒母親作出不起訴決定,但以走私、販賣毒品罪對胡某提起公訴。
根據中國《精神藥品品種目錄》,氯巴占屬於第二類精神藥品,受到嚴格管控,不允許私自買賣。胡某辯護人、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長表示,案涉藥品沒有流向吸食毒品的群體,僅是用於罕見癲癇病兒童的治療,故依法不應認定為毒品。中牟縣法院完成約4小時的庭審,擇日宣判。
本月初,病友群自發寫了一封聯名訴求書,有多名患者家屬簽字。訴求書中寫道:「我們都需要氯巴占,沒有這個藥,孩子的症狀就會加重,有些體弱的就會死亡。我們不是需要毒品,我們的孩子只是生病了。」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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