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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便利康復人士使用「疫苗通行證」,康復人士即日起可通過新冠電子疫苗接種及檢測紀錄系統(www.evt.gov.hk)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康復人士亦可選擇以「智方便」或最新版本的「醫健通」程式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
經由上述網址下載「康復紀錄二維碼」的人士需提供香港身份證號碼、身份證簽發日期及出院或陽性檢測結果日期的月份以作身分認證。至於只持有出生證明書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的人士則需提供出生證明書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出生日期及出院或陽性檢測結果日期的月份。衞生署由今日開始發出的隔離令上亦會附有「康復紀錄二維碼」。
「康復紀錄二維碼」在康復日期起計的180天(即六個月)內有效,期間康復人士可攜帶或出示「康復紀錄二維」碼替代疫苗接種紀錄進入「疫苗通行證」指明處所。康復人士亦可將「康復紀錄二維碼」儲存至「安心出行」程式,以便在進入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的處所時,進行掃描。
康復人士如已打針,也可透過「智方便」或「醫健通」程式,重新下載已包含其康復身分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已接種兩劑或三劑疫苗的康復人士無需額外打針亦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至於尚未接種或只接種一劑疫苗的康復人士則須在「康復紀錄二維碼」有效期內接種所需劑量的疫苗,然後使用包含其康復身分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以繼續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
正如政府早前公布,作為過渡措施,康復人士在6月30日前仍可出示相關康復或感染證明以作「疫苗通行證」之用。他們其後必須使用「康復紀錄二維碼」,或已包含其康復身分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
不確定曾否感染新冠的人士或衞生署系統沒有其康復紀錄的人士
根據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科學委員會聯同行政長官專家顧問團於4月7日發表的更新暫擬共識建議,不確定曾否感染新冠的人士應跟沒有感染人士一樣接種新冠疫苗。
在「疫苗通行證」的安排下,不確定曾否感染新冠的人士,或衞生署系統沒有其康復紀錄的人士,須跟從適用於沒有感染人士的相關接種要求。換言之,有關人士需按其年齡組別,按時接種適用於沒有感染人士的疫苗劑量,以符合「疫苗通行證」的要求。有關人士亦可參考專家認為康復者最早可於康復後28天接種下一劑疫苗的意見。
衞生署已設立熱線電話(2569 5777),供市民查詢有關其在政府系統上的康復紀錄的相關問題。
非本地康復紀錄
現時,在香港以外地區確認感染並已康復的人士可使用相關地區衞生當局發出或承認的感染或康復紀錄進入「疫苗通行證」處所。政府稍後將公布非本地康復紀錄的申報安排,進一步便利這些人士進入「疫苗通行證」處所。
12至17歲青少年下載更新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
由於在4月30日起生效的「疫苗通行證」第二階段下,12至17歲青少年的接種要求與18歲或以上人士的有所不同,政府已於4月1日提升系統,在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加入出生日期以作識別。
如12至17歲青少年在四月一日或之後獲取疫苗接種紀錄,該二維碼應已加入出生日期,他們無需重新下載疫苗接種紀錄。至於已接種一劑新冠疫苗的12至17歲青少年,若他們在四月三十日或之後仍未滿接種期後六個月,便可由即日起經「智方便」或「醫健通」程式重新下載加入了出生日期的疫苗接種紀錄二維碼。政府鼓勵市民盡量利用電子渠道更新紀錄,有關人士如有需要可攜同身分證明文件正本到任何一間社區疫苗接種中心重新列印附有二維碼的疫苗接種紀錄。在可以使用更新的二維碼前,12至17歲青少年進入主動查核「疫苗通行證」處所時,可同時向掌管人出示載有出生日期的證明文件。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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