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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藥物監督管理局表示,明日(8日)起,禁止以個人自用或消費貨物的名義,自攜過量的4種抗疫藥物及用品出境,包括止痛退熱藥、複方感冒藥、化痰止咳藥及新冠快速抗原檢測試劑等限5盒。
澳門當局指雖然目前澳門抗疫藥物及用品的供應緊張情況得到一定程度紓緩,但考慮到澳門居民對抗疫藥物及用品仍維持需求,加上鄰近地區有藥物供應緊張的情況,為進一步保障澳門居民用藥需求,防止抗疫藥物及用品被大量帶離出境,故行政長官作出上述批示。
當局又指,鑒於部份澳門居民長期在外地居住,或需定期回澳門就診及獲處方需長期使用的止痛或化痰止咳等藥物,然後帶回居住地使用,若上述出境人士能出示醫生處方證明有醫療需要,則自攜出境的藥物的數量不受本次限制措施影響。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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