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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港有18.2萬人未換新身份證,入境處副處長戴志源今日(18日)表示,舊款智能身份證將分兩階段失效,以1970年出生為分界線。於1970年或之後出生人士,舊證2025年5月12日失效;1969年或之前出生人士,舊證2025年10月12日失效。
戴志源表示,換領新智能身份證換證計劃原定在2022年10月結束,但由於不少身處境外的香港市民受疫情影響,未能在指定日期內換證,故入境處將換證計劃延長到2023年的3月3日。換證計劃結束時,換證率約為85%,比上次2003年換證計劃結束時的92%換證率相差約7個百分點,因此政府也沒有在當時作出舊款智能身份證失效安排。
社會復常適合更換新證
戴志源又指,因應疫情受控、社會復常,去年年初恢復通關以來,不少身處境外的香港市民陸續返港辦理換領身份證,故入境處推出了多項優化措施。包括在換證計劃結束後,馬上延長4間人事登記辦事處服務時間至晚上10時。去年4月12日,也將入境處身份證系統預約日子,由24個工作日延長至96個工作日。另外,入境處亦於去年11月1日,增設了一間觀塘臨時辦事處,方便市民換領新身份證。
戴志源指,截至今年5月31日,換證率已達90%,根據2003年換證計劃92%數據估算,估計約有18萬人會更換身份證,故政府認為現時是適當時機宣布舊款智能身份證失效的安排,亦有助阻嚇和偵察非法使用舊身份證,以及冒充者或持有偽造舊身份證的人士。
戴志源又提到,保安局局長已根據《人事登記條例》第7C條,作出了《2024年人事登記身份證失效令》,身份證失效令將於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刊憲,並於6月26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定立後審議的程序。
舊身份證將分階段進行失效
他又指,今次的身份證失效令,將採用一次宣布分階段失效的形式推行,並會以出生年份1970年作為兩個階段的分界線,將所有在2018年11月26日之前簽發的智能身份證,分兩個階段來失效。第一階段為身份證上載有1970年或之後任何年份及日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該批身份證將會在2025年5月12日起失效;第二階段是身份證為1969年或之前任何年份出生日期的舊款智能身份證,也將在2025年10月12日起失效。
戴志源呼籲未換證市民盡快換證,指身份證失效後不能辦理出入境手續,而失效的身份證持有人只要仍持有有效旅行證件,就可以如常出入香港,出入境自由不會因為舊款智能身份證失效而受到影響。若市民持舊証入境,入境處人員會沒收舊身份證,並提示要在30天內更換身份證,若有關人士未有遵照有關命令指示,最高可處罰四級的罰款,即2萬5千元及監禁兩年。而已宣布失效的身份證,也不能夠用作申領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者其他香港旅行證件。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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