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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衞生督察涉嫌濫用職權,沒有適當棄置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包括罐頭鮑魚、白松露醬、法式蟹湯、日本米及多款意粉等;遭廉署控告串謀盜竊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5名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裁判官李志豪押後案件至8月15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被告依次為陳映姍、林曉君、余鳳珍、劉承軒及李俊禧,年齡介乎28至37歲,案發時隸屬食安中心風險管理科食物進╱出口組。5人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指他們於2022年5月至2023年3月期間,串謀盜竊部分食安中心購買作食物檢測用途的食品樣本。
據廉署調查,食安中心禁止其人員蓄意訂購過多食品樣本,或挪用任何未用作檢測的食品樣本;檢測後未經使用的食品樣本,應適當棄置於垃圾收集站及作出記錄。惟5名被告隸屬的小組於兩次食品輻射檢測中,以公帑向5個食品進口商購買多款食品樣本,總值逾8.8萬元。
案件編號:WKCC2693/2024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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