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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今日(12日)舉行公開例會,房屋署署長羅淑佩在會上表示,在2024/25年度,即4月1日起截至6月,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已接近700個;而過去兩個年度打濫共收回5000個單位,總數已經等於興建一條中型公共屋邨。
羅淑佩指,打擊濫用公屋是房委會過去一年其中一個工作重點,每成功收回一間被濫用的公歷,政府即可以立刻有一間公屋分配給申請人,即時改善這個家庭的生活環境。她指,2023/24年度,因查明濫用而收回的單位數目接近2800個,對比2020/21及2021/22年度平均每年1300個高超過一倍。
她指,房屋署今年4月展開第二輪公屋租戶申報,要求超過25萬已入住滿10年的公屋戶,申報入息、資產,包括是否擁有住宅物業及居住情況,收表期限於5月31日屆滿。截至7月8日,政府共收到超過254,000申請,佔整體超過99.8%,就仍未遞交申報的約380個住戶已啟動發出遷出通知書程序;同時,已經有超過1600個租戶因不同原因主動交回或被收回單位,不排除當中有部分租戶自知不可能通過審查而自行交回單位。
發現630戶在港擁有物業
她重申,公屋是珍貴社會資源,對濫用公屋,尤其是有居民隱瞞擁有本地住宅物業是絕對不容忍,署方去年與土地註冊處建立核對機制,在2023/24年度發現有630戶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其中190個單位已被收回,餘下會按程序跟進。至於租戶隱瞞非本地資產方面,政府近日聯絡內地或澳門機構,確定9個租戶在內地或澳門擁有住宅或商舖單位,超出申請公屋資格,當中部分公屋單位已收回。未來會更積極與內地部門溝通,亦會考慮對輪候冊上申請人,進行關於內地擁有物業方面的抽查。
羅淑佩表示,隨著建築成本價格不斷上升,現時一個公屋單位的平均造價已接近100萬元,為滿足未來10年大量公營房屋需求,預期2026/27和2027/28年度的建築開支,會上升至每年400億元,對房委會形成財政壓力,而打擊濫用公屋對舒緩財政壓力有一定幫助,如以每年平均可收回約2500個出租單位計算,兩年的打濫工作便可提供大概一條中型公屋屋邨的5000個單位,大大有助房委會維持供應。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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