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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被指偷步試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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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5-25 10:02:36 |只看該作者 |正序瀏覽
【明報專訊】機管局今年3月獲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拍板通過興建機場第三條跑道,但世界自然基金會發現,機管局早於今年初已急不及待展開填海測試,範圍達30米乘30米,未有按照《前濱及海牀(填海工程)條例》(下稱「條例」,刊憲及諮詢公眾2個月,有偷步之嫌,質疑局方漠視公眾諮詢。但政府及機管局均表示,地政處曾徵詢律政司,認為勘探並非填海工程,因此毋須刊憲。

政府稱毋須刊憲前工程師學會會長黃澤恩表示,在本港水域進行填海工程,均要按《條例》刊憲和諮詢公眾,認為政府及機管局以測試工程並非填海工程為理由,毋須刊憲的說法「有得拗」,「法例的精神是工程最終對生態會否構成不良影響,測試工程範圍咁大,已非在海牀鑽一個洞那麼簡單」。他認為若事件訴諸法律,政府及機管局很有可能是輸家。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高級環保主任(海洋)李美華接受訪問時表示,今年初得知悉機管局計劃測試新的填海方法,已即時向地政處查詢,但政府一直拖延,直至行會於3月20日批准第三條跑道工程後,才於3月23日獲地政處回覆,指測試工程已完成。


李美華蒐集過去於本港水域進行的工程,發現工程範圍即使較小,亦要根據《條例》刊憲,例如港燈早前為南丫島西南水域興建離岸風力場,興建一座測風塔,需要在海牀打8支樁柱,港燈亦有按法例刊憲及諮詢公眾,質疑今次政府容許機管局偷步,是「隻眼開隻眼閉」,未有嚴格執法。


根據地政處回覆基金會的電郵內容,指已於北跑道對開卸置淤泥的泥坑之上進行測試,在30米乘30米的工程範圍內鑽挖5點,再注入混凝土,上面覆蓋2米厚的沙粒。工程完成後,沙粒會被移除,但混凝土則留在泥坑內。地政處強調,每個鑽挖洞的直徑不多於24米長,又指施工期間進行環境監察,方法獲環保署確認。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672497/1.html

填海30米乘30米,刊憲有什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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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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