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15歲少年卡西迪2008年12月在墨爾本滑板公園流連期間持刀並喝醉,4名警員見狀不問因由,對他使用胡椒噴霧並連開10槍射殺他。死因裁判庭只依據警方內部聆訊作判決,令警員輕易脫罪。死者家屬昨向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投訴,指控澳政府沒進行獨立調查,違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案發後,死因裁判官於2011年宣判涉案警員無罪,理據為卡西迪當時情緒不穩,加上警察指揮部沒給予足夠訓練,致令涉案警員不懂得處理情況,認為處於危險關頭才會開槍。
對峙73秒即噴椒霧開槍
然而,卡西迪的母親沙尼發聲明指,警員與卡西迪對峙至卡西迪死亡的過程僅73秒,當時甚至沒問名字便施放胡椒噴霧並連開10槍,卡西迪身中5槍身亡。沙尼表示,若不對涉案警員進行獨立調查,「國家便毫無公義可言」。驗屍官亦指出,卡西迪當時行為非出於自願,而是一時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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