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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編制] 中央警衛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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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7-24 22:51: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1928年5月,朱德、毛澤東在井崗山會師,組建中國工農紅軍第四軍。 成立軍直特務連--即為中央警衛團和警衛一師的前身--亦為第一支警衛部隊。

1930年8月,中國工農紅軍第一方面軍(又稱中央紅軍)成立,原特務連改稱總前委特務連。

同年10月,總前委特務連擴編為特務隊。

同年12月,特務隊改稱特務大隊。

1931年11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特務大隊擔負警衛任務。

同年12月,特務大隊改稱國家政治保衛大隊,隸屬國家政治保衛處(後改為政治保衛局)領導。

1934年7月,國家政治保衛大隊擴編為政治保衛團。

同年10月,中央紅軍開始長征,政治保衛團大部隨同黨中央和中央首長行動,執行警衛任務。

1935年1月,中央紅軍長征到貴州遵義,政治保衛團縮編為政治保衛大隊,執行了警衛遵義會議的任務。

同年12月中旬,長征到陝北後,政治保衛大隊改稱總前委特務營。

1936年5月,特務營改編為獨立特務團一營。

1937年4月,改編為中共中央軍委警衛營,隸屬中央軍委總參謀部領導,擔負保衛中共中央、中央軍委、主席的任務。

1938年2月,成立中央教導隊(中警團前身一部)。

1939年6月,中央教導隊擴編為中央教導大隊。

1941年3月,中央軍委警衛營改編為中央軍委警衛大隊。

1942年10月,中央軍委警衛營與中央教導大隊合編為中共中央警備團(對外稱第十八集團軍總司令部警備團),隸屬中央軍委總參謀部和中央社會部領導。

1947年2月,臨時編成臨時特務隊警衛,中央社會部一部赴山西臨縣。

同年3月,中央警備團分三路保衛中央領導與機關安全轉移。

同年8月,由東北民主聯軍林總(林彪)警備團調來一個連,加入中央警備團建制,執行保衛毛主席、黨中央的警衛任務。

1948年5月間,中央警備團在河北平山縣整編,臨時特務隊編入中央警備團建制。

1949年2月,中央警備團第三、四營的7個連進入北平,暫改稱北平市公安總隊,擔負接收、警衛、訓俘、肅特和維護社會治安任務。

同年3月,中央警備團護送中共中央、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部自西柏坡遷移北平。

同年6月,以北平市公安總隊名稱執行任務的部隊歸建。

同年9月,以中央警備團為基礎,擴編為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第2師,師長劉輝山,政委張廷楨。

1949年11月19日,經中央軍委主席批准成立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警衛團,亦稱中南海警衛團,團長何有興,政委溫良升。由公安中央縱隊第一師和第二師的直屬警衛營及華北公安部的一個警衛大隊合編組成。

1950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警衛團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警衛師第一團,隸屬公安部隊建制領導。

1953年5月,中央軍委命令從公安警衛師抽組一個團,擔負中共中央主席及中央書記處負責同志的警衛任務。

同年6月,以公安警衛師第一團為基礎組成中央警衛團,番號為"中央人民政府革命軍事委員會警衛團"簡稱中央警衛團,部隊番號"總字001",調歸公安部建制領導,團長張耀詞,政委楊德中。

1955年6月,中央警衛團,歸公安軍建制,業務上仍由公安部九局領導。

同年8月,中央警衛團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央公安警衛團,部隊定位為副師級。

1959年1月,中央公安警衛團改稱中央警衛團,部隊番號"3747",劃歸北京衛戍區建制領導,部隊定位為正師級。

1961年3月,中央警衛團調歸總參謀部建制。

同年12月(毛主席七十大壽前夕),中央警衛團的部隊番號改為"8341"。

1965年6月,中央警衛團與解放軍、公安部隊一同取消軍銜制度。

1969年10月,中央警衛團調歸中央警衛局建制。
1971年9月,中央警衛團的部隊番號改為"57001"。
1972年3月,中央警衛團的部隊番號改回"8341"。
1977年8月,中央警衛團改編為中央警衛師,部隊定位為副軍級。
1982年5月,中央警衛師改編為中央警衛團。
1993年,部隊定位為正軍級。

警衛第1師

現任師長吳惠波大校

1950年11月25日,中國人民公安中央縱隊第二師改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警衛師,隸屬公安部隊建制領導。

1955年8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警衛師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警衛師。

同年9月下旬,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發授予將官軍銜命令:師長劉輝山被授予公安軍指揮軍官公安軍少將軍銜,政委張廷楨被授予公安軍政治軍官少將軍銜。

同年10月,國防部長、中華人民共和國元帥彭德懷發布授予校官軍銜命令:授予公安軍警衛師54名軍官以校官軍銜(其中上校2名、中校8名、少校44名)。

同年11月上旬,公安軍司令員、公安軍大將羅瑞卿發布授予尉官軍銜命令:授予公安軍警衛師812名軍官以尉官軍銜(其中大尉122名、上尉156名、中尉174名、少尉358名)。

同年11月中旬,公安軍警衛師師長劉輝山少將、政委張廷楨少將發布授予準尉軍銜命令:授予公安軍警衛師298名軍官以準尉軍銜。

1957年8月,公安軍警衛師舉行授予中華人民共和國獎章儀式,該師773名有功人員被授予八一獎章、獨立自由獎章、解放獎章。

同年9月,公安軍警衛師與內衛一師合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警衛師,隸屬總參警備部建制。

1959年4月,公安警衛師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警衛師,隸屬北京衛戍區建制。

1963年4月,警衛師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首都警衛師,隸屬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建制。

1965年6月,首都警衛師與解放軍、公安部隊一同取消軍銜制度。

1966年6月,首都警衛師整編為中國人民解放軍警衛第一師,隸屬北京衛戍區建制。



警衛第2師


1949年6月,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總隊(師級部隊)成立,該部由華北軍區補訓兵團第四旅第十三、十四、十五3個團及華北公安部部分工勤人員編成,隸屬於北平市軍管會和市人民政府。

1949年10月,改稱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總隊。

1950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公安總隊改編為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北京市公安總隊,隸屬於軍委公安司令部、政治部建制,但使用權仍歸北京市公安局。

1952年7月,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北京市公安總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公安總隊,隸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部隊建制。

1955年8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公安總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北京市總隊,隸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建制。

同年9月20日至25日,作為首批授銜試點單位,公安軍、防空軍、六十三軍等部開始授銜,北京市總隊被授予大尉38名,上尉至少尉418名。

同年9月28日,國防部長彭德懷元帥簽署《國防部國銜字第165號》授銜令:......授予北京市總隊總隊長呂展以公安軍指揮軍官大校軍銜、授予北京市總隊副總隊長李明以公安軍指揮軍官上校軍銜......簽署《國防部國銜政字第329號》授銜令:......授予北京市總隊政委劉福以公安軍政治軍官大校軍銜、授予北京市總隊政治部主任郄(音"切")德義以公安軍政治軍官上校軍銜......

同日,根據國防部長的命令,北京市總隊軍官中被授予中校軍銜7名、少校軍銜16名。

同年11月,北京市總隊授予本部206名幹部、戰士(擔任軍官職務者)以準尉軍銜。

1957年9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公安軍北京市總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安總隊,隸屬於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警備部建制。

1959年1月,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公安總隊改稱北京市公安局人民武裝警察總隊,隸屬於北京市公安局建制,全體官兵集體轉業、取消軍銜。

1962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人民武裝警察總隊改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北京市總隊,隸屬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北京市公安局建制,全體官兵辦理入伍手續、恢復(實行)軍銜。

1963年2月,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北京市總隊改稱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北京市總隊,隸屬於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和北京市公安局建制。

同年6月,武警部隊恢復軍銜制度,總隊首批授銜(恢復軍銜)2244人。

同年7月,總隊政委劉福晉升少將軍銜。

1965年1月,總隊長呂展晉升少將軍銜--呂將軍為五五年軍銜制時期的最後一位。

1965年6月,總隊與解放軍、公安部隊一同取消軍銜制度。

1966年6月,中國人民公安部隊北京市總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警衛第二師,隸屬於北京市衛戍區建制。

1983年2月,中國人民解放軍警衛第二師改稱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北京市總隊,為正師級單位,隸屬於武警總隊和北京市公安局建制。

1991年5月,武警北京總隊改稱武警北京第一總隊,升格為副軍級單位。 同時,以原武警北京總隊一部及野戰部隊一部合編為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北京市第二總隊。

1999年1月,武警北京市第一總隊和第二總隊合編為武警北京總隊,升格為正軍級單位。


警衛第3師


原步兵第70師,現改編為摩步師,現任師長冷傑松大校

中國人民解放軍第24軍第70師

1949年2月,全軍統一編制和部隊番號,華東野戰軍第6縱隊改稱中國人民解放軍第24軍,6縱隊16師改稱第24軍第70師,48團改稱第70師第210團。

1966年6月15日,70師調入北京衛戍區,改稱警衛第3師。210團於1969年12月改稱警衛第3師第9團,79年1月又改稱警衛第3師13團。


警衛第4師


原步兵第189師,現裁撤。

第189師前身系晉察冀軍區察哈爾軍區獨立第11旅。

1947年1月,為加強野戰軍,晉察冀軍區發出隊晉字第373號命今. 察哈爾軍區獨立第11旅改隸晉察冀野戰軍第3縱隊編制,番號改為第3縱隊第9旅。下轄第25、第26、第27團,全旅員額為8300人.裝備輕機槍186挺.重機槍36挺,火砲36門。戰馬330匹。

1949年1月.該旅奉命改番號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63軍步兵第189師,下轄各團依次改稱步兵第565、第566、第567團。同年6月.隨第63軍編入第1野戰軍序列參加西北決戰。

1950年12月,為適應抗美援朝作戰的需要,第189師在山東鄒縣地區集結時進行整編換裝,師山砲營與軍砲兵團合編為師砲兵團.同時補充了新兵.輕武器裝備改為蘇式。翌年2月,在中國人民志願軍第19兵團第63軍編成內赴朝作戰。

1953年10月,從朝鮮回國後駐河北省辛集地區。11月,按國防軍新的編制進行精簡整編,精減了機關和步兵分隊,武器裝備改為蘇式,組建了師坦克自行火砲團。同年11月,師坦克自行火砲團改為“中國人民解放軍坦克自行火砲第394團”,師砲兵團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砲兵第569團”。

1957年6月,遵照軍區的指示和軍的部署,第189師所轄3個步兵團改為兩個實兵團、1個機構團的編制。

1958年2月;按照國防部命令,將2個實兵團、1個機構團的編制改為各步兵團2個實兵營、1個機構營的編制。

1962年6月,第189師奉命按北方甲種師編制進行戰備擴編.員額為12457人;6月13日至10月13日,該師奉命入閩備戰,調歸福州軍區指揮。

1963年3月,武器裝備陸續由蘇式改為國產;1964年10月、該師奉命組建軍區工程兵建築第152團。

1966年5月,為加強首都的警衛力量.中央軍委下發辰157號命令,陸軍第63軍第189師移駐北京,番號不變,隸屬北京衛戍區。

1969年10月,北京軍區根據中央軍委指示,將工程兵第2工區改編為陸軍第186師。 轄第556、第557、第558團,隸屬第63軍建制;同年11月,中央軍委電報命令、第185師改稱第189師、所屬各團依次改為第565、第566、第567團;第63軍從第187、第188師砲兵團抽調技術骨幹組建了第189師砲兵團;全師員額為7414人、師部駐山西省原平縣。同時,1966年調北京的第189師改番號為北京衛戊區警衛第4師。

1976年1月,根據中央軍委1974年11月頒發的《陸軍軍、師新編制表》和北京軍區《關於野戰軍精簡整編問題》的通知.第189師執行陸軍乙種師編制,員額由7414人減為6658人。

1979年3月,根據戰備需要,該師奉命由乙種師擴編為甲種師,各步兵團擴編為9個步兵連、1個汽車排. 砲兵團擴編1個122榴砲營。師直擴編5個連,編制員額為9847人。

1982年6月,北京軍區補充第189師半自動步槍、56式衝鋒槍2213支,移交地方舊式半自動步槍3350支。

1983年3月,根據中央軍委《關於軍隊體制改革精簡整編方案》和總參謀部頒發的《北方陸軍平時甲、乙種師及軍部編制序列表》,第189師整編入乙種師。

1985年7月,根據中央軍委命令,陸軍第63軍改編為集團軍,原第189師撤銷,北京衛戊區屬下第4師調歸第63集團軍,編成北方乙種摩托化步兵第189師,警衛第4師步兵第14、第15、第16團、坦克團、砲兵團、高炮團番號依次改稱第189師第565、第566、第567團、第189師坦克閉、砲兵團、高炮團,全師員額為7753人,師部駐山西省臨汾市。

1989年9月根據北京軍區和第63集團軍的命令,第189師機關作了調整.所屬第565、第567團由教導團改為乙種摩托化步兵團,第566團改編為乙種摩托化步兵團。

1998年後,步兵第189師改編為摩步旅,坦克旅也改編為裝甲旅。 同時由於第28集團軍撤消,所屬步兵第82旅改歸第63集團軍建制。

2003年第63集團軍被撤銷。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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