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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文獻] 人防工程的分類和防護作用是什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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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2-4 20:29:2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人民防空工程包括為保障戰時人員與物資掩蔽、人民防空指揮、醫療救護等而單獨修建的地下防護建築,以及結合地面建築修建的戰時可用於防空的地下室。簡稱人防工程,國外稱民防工程。包括:各種人防指揮、通信設施,儲存生產、生活資料的地下倉庫,工業企業的地下生產車間,地下交通設施,地下醫院等。人防工程主要起隱蔽和防護作用,為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提供安全保障,是人民防空中最重要的物質基礎。

一、人防工程的分類

1 、人民防空指揮工程

人民防空指揮工程是人民防空指揮機構在戰時實施安全、穩定、有效指揮的重要場所,在人民防空工程中居於核心位置。它不僅要求有較高的抗常規武器直接打擊和抗核武器效應的能力,還要求採取防生化武器、防震和減震措施。為保證指揮活動的順利進行,工程內部除必須配齊生活設施外,還需要配備人民防空指揮自動化系統。指揮工程在選址、布局、防護系統和指揮自動化系統等方面的建設難度大、工程造價高,是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重點,通常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經費由本級人民政府預算安排。

2 、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

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是解決城市公共場所和人口密集地區人員掩蔽疏散的公共防護設施,對確保戰時人民生命安全極為重要。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建設,要符合城市人口分布情況和就地就近掩蔽的要求。通常是劃區分片進行,並結合改造、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如 :城市地下交通幹線、地下公共設施和地下建築等),達到建設標準。疏散幹道工程要求經過城市人口稠密區域,市一級應設置疏散幹道工程,區一級應設置支幹道工程。重要人民防空工程、居民區人員掩蔽工程應通過支幹道工程彼此相連,幹道工程則連通不同區域的人民防空工程群。該項工程建設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負責,經費主要由地方各級財政預算、中央預算補助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籌措等多渠道解決。

3 、醫療救護和物資儲備等專用工程

醫療救護和物資儲備等專用工程,是指地下醫院、救護站(所),各類為戰時儲備物資的倉庫、車庫,人民防空專業隊伍集結掩蔽部等。它是保障戰時各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醫療救護、物資供應、集結人民防空專業隊伍的專用工程。這一工程建設對於戰時消除空襲後果,減少空襲所造成的損失,意義十分重大。醫療救護和物資儲備等專用工程的建設,防護要求高、建設項目多、涉及的單位和部門也較多、組織協調較為複雜,可結合地下建築物的建設進行,並根據地下建築物的不同情況和戰時防空襲鬥爭的需要,預留加固技術措施,以便臨戰階段加以改造、加固。該項建設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公安、城建、電力、化工、交通、郵電、商業、衛生、醫藥、環保、民航等部門負責,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人有關部門的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統一安排解決。

4 、民用建築地下室

民用建築地下室,是指住宅、旅館、招待所、商店、大專院校教學樓和辦公、科研、醫療用房等民用建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修建可用於戰時防空的地下室。由於防空地下室便於進出和防護,設計抗力不高,而投資效費比高,所以結合城市民用建築,修建可用於戰時防空的地下室,是戰時保障城市居民就近就地掩蔽,減少傷亡損失的重要途徑,也是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做法。國務院、中央軍委和國家有關部門先後頒發了一系列關於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的規定。目前,國家規定 :新建 10層(含)以上或基礎埋置深度達 3米以上(含)的民用建築,應建“滿堂紅”(即與地面建築底層相等的面積)防空地下室 ;開發區、工業園區、保稅區和重要經濟目標區的新建民用建築,按照一次性規劃地面總建築面積的 2%~ 5%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該項工程建設由建設單位負責,所需資金列入項目的設計任務書和概(預)算,並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

5 、城市的地下交通幹線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人民防空配套工程

城市的地下交通幹線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無論平時還是戰時,對城市的穩定都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城市正常運轉和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生命線”工程。《人民防空法》規定 :“城市的地下交通幹線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建設,應當兼顧人民防空的需要。”據此,城市的地下交通幹線以及其他地下工程的人民防空配套建設就成為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重要內容。地下交通幹線是指地鐵、隧道、地下公路等。其他地下工程是指地下管網和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等公用基礎設施。這些地下設施都要根據人民防空的需要,修建人民防空配套工程。該項工程建設應由建設單位負責,所需經費列入城市的地下交通幹線以及其他地下工程建設的概(預)算,納入基本建設投資計劃。

二、人防工程的防護作用

根據武器的殺傷破壞效應以及人防工程的類型,人防工程需要具備以下各種防護功能的全部或一部分:抵抗核爆炸衝擊波的破壞;抵抗常規炸彈在工程附近爆炸時產生的直接或者間接破壞效應;將核爆炸產生的早期核輻射削減到安全劑量以下;防止毒劑侵入工程內部;防止地面大火對工程內部的危害;防止核爆炸電磁脈沖的危害;維護工程內生活保障系統的正常工作;保障在外部染毒條件下,少量人員能出入掩蔽部。

上述防護功能,需要通過一系列工程防護措施與防護技術來實現。主要是:具有防護作用的維護結構;具有防護作用的出入口;具有孔洞、管線的密閉和防爆技術;具有隔絕式或濾毒式通風系統;具有防電磁脈衝的工程屏蔽技術;具有隔震技術與裝置等。

人防工程對核武器、化學武器、生物武器的各種殺傷因素和對常規武器的襲擊都有較好的防護作用。在高技術戰爭條件下,人防工程強調綜合防禦能力。它包括對核武器、生物武器、化學武器、常規武器和空襲造成的各種次生災害的綜合防禦。空襲造成的房屋倒塌、城市大火、毒害氣體泄漏等次生災害,是導致人員傷亡的最主要原因。有專家作過統計分析:在現代戰爭中,直接傷亡於炮火之下的人口僅占 20%,而間接傷亡於次生災害的占 80%。軍事專家用計算機模擬預測:一個城市如果沒有人防設施,它的人口生存概率只有 30%;而有人防設施的,再加上有效的人防措施和計劃,它的人口生存概率可達到 90%以上。

據對地震後的調查,凡有地下室的樓房,地震破壞就小。唐山地震後,在地面建築一片廢墟的情況下,防空地下室基本完整無損,震後有很多人在地下室內生活和避震,保護了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事實表明,人防工程不僅在戰時,而且在平時和自然災害來臨都顯示出它的防護作用。

另外,平時用地鐵、過江隧道、地下商場等地下空間,在戰時也能起到良好的防護作用。

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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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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