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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島日報報道】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於上屆立法會任期內,涉嫌接受壹傳媒黎智英的25萬元捐款後,沒有向立法會申報,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否認控罪的長毛今在區域法院繼續受審。
辯方要求控方證清控罪至何時完成,即到何時仍未申報就已嚴重至構成控罪,因為若由第一天沒申報開始計算,及後每一天都會增加控罪的嚴重性,認為這樣「不公道」,指「個網撒到咁大,求其捉到一樣就釘」,在法理上是不對;而法官指此類罪行很難劃出控罪完成的一天,控方則指至少是由被告收款當天至他被捕的一天。
案件押後至下周一續審。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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