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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山重建棄商場少收29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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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16 08:18: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製圖)
邀NGO進駐 七成樓面公用【明報專訊】發展局公布修訂後的舊政府總部西座重建計劃,放棄興建原來規模相當於半個置地廣場、估值達29億元的名店商場,改交政府作社區教育設施及讓非牟利國際組織(NGO)進駐。估值92億元的辦公室商業大樓則規模不變,但規定部分要租給證監會和港交所。發展局預料,整個項目有七成樓面撥作公用,已平衡發展和保育。

新修訂方案仍有待城規會審批,立法會下周二(22日)將討論。發展局長林鄭月娥昨重申,為重視西座發展,政府會以「雙信封制」招標,先看設計再看地價,並提出多項限制。她承認,無可避免會影響估價,發展商出價亦會更謹慎,但需要平衡保育、發展及提供土地三方,「若收少一點地價,就收少一點」。

林鄭月娥﹕收少一點  平衡保育發展供地2009年施政報告提出「保育中環」,保留中區政府合署(前政府總部)的中座和東座作律政司辦公室,並建議拆卸西座重建寫字樓,但兩年來一直遭保育團體反對。
休憩地由政府管理發展局公布新修訂方案,林鄭月娥稱,大多數民意反對下亞厘畢道水平以下的5層名店購物商場,因此決定放棄,「中環已經有很多購物商場,如果現在作購物商場,市民都會覺得可能也只是做一些讓遊客使用、較為「名牌」的購物商場,與公眾可以使用有所不同」。

發展局建議將名店商場所佔樓層縮減,改為只興建3層、佔地12.7萬呎的政府、機構及社區用地,當中會預留4萬呎給本地或國際組織使用,另有部分可作港交所交易場地或教育中心,但政府規定這3層重建後,須交予政府管理。

32層商廈  租予金融法律非牟利機構不過,發展局決定繼續重建一幢樓面30萬呎的辦公室大樓,包括社區設施及地庫在內,樓高32層,與原方案相同。林鄭月娥稱,已邀請證監會和港交所租用新大樓,估計他們會佔用當中約20萬呎,其他地方則預留租給與金融、法律相關的非牟利機構。她說,目前有兩個機構已表示「初步有興趣」,它們在諮詢董事局或董事會意見後,會正式和政府磋商。

局方指出,日後發展商會收取市值租金,是否同意進駐由機構自由決定,林太則希望將它們集合後可產生「群組效應」。雖然不少樓面面積日後將收歸「公用」,但據了解,局方認為由私人發展商興建甲級寫字樓較有經驗,政府較少參與商業建築,萬一未能出租全部樓面更要「承租」。

資深產業測量師彭兆基表示,經修訂後的新計劃,估計政府帳面損失逾29億,主要是由於中環地段商場呎價達2萬元,而在原方案逾45萬呎辦公室和購物商場面積,估值為121億,現在只剩30萬呎辦公室面積可「賺錢」,約值92億。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493252/1.html

NGO有無能力支付市值租金?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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