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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郭文貴指使挪資金 曲龍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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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12-14 23:42:4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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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龍(右一)等被告早前出庭受審。(資料圖片)

【本報綜合報道】被中方通過國際刑警發出「紅色通緝令」追緝的內地商人郭文貴,其掌控的北京盤古氏投資有限公司涉嫌侵佔天津華泰控股集團(簡稱天津華泰)等的案件,昨日在遼寧大連西崗區法院一審宣判。郭昔日拍檔兼對手曲龍,因挪用資金罪被判監三年,同案另四名被告分別被判緩刑或免刑事處罰,五人不予上訴。

法院認為,被告曲龍與趙雲安受郭文貴指使,挪用天津華泰的資金供郭文貴使用,牽涉數額巨大,行為構成挪用資金罪。另外,高嵩、馬楠與程秀華三名被告在郭文貴授意下,協助郭非法佔有天津華泰的資金,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

曲龍因挪用資金罪成被判入獄三年。趙雲安因挪用資金罪成,判監一年、緩刑兩年。高嵩因職務侵佔罪成,判監三年、緩刑四年;馬楠職務侵佔罪成,判監一年、緩刑兩年;程秀華屬於從犯,被免刑事處罰。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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