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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學生以噴漆塗污民建聯的橫額,被制服時更拒捕及咬傷警員的手指,被控刑事損壞、拒捕、襲警共3項控罪。他早前承認所有罪名,今天(30日)在東區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出被告帶備漆油犯案,亦有使用暴力,顯示其紀律出現問題,故接納報告建議,判罰被告進入更生中心。被告另須就損毀民建聯的4幅橫額,向物主賠償400元。
18歲被告曾桓輝,被控於2020年4月25日,在柴灣雅麗閣外欄杆,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鍾明彰的民建聯橫額,及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員10265,並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0852。
案情指,去年4月21至23日,柴灣區內有4張民建聯橫額被人用噴漆噴字毀壞,警方於是展開隱密行動調查,終在案發當日凌晨目擊被告以噴漆在橫額寫字。4名警員上前試圖制服他,惟被告不斷掙扎,大叫「有狗」、「手足救命」等說話,並咬傷警員10852的兩隻無名指,令兩指分別有腫脹、流血及擦傷的情況。另外警員10265的左前臂就有流血,而被告的臉部及左大腿就出現紅腫。警方事後在被告身上搜出4罐噴漆、一對有漆油漬的膠手套、替換衣物等。
辯方求情指,報告正面及顯示被告有真誠悔意,並就「咬警員」一事作解釋,指被告出於衝動及不知對方是警察身份,現在知道不應以此方法襲擊他人,並指涉案警員的傷勢不嚴重。
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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