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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行業] 政府修例引入非本地培訓護士 特別註冊/登記護士工作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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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3-12-7 23:59: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港護士人手短缺,政府將開設新渠道,引入非本地培訓的護士。醫務衛生局向立法會提交《2023年護士註冊(修訂)條例草案》,詳細列明3項途徑規定,其中最受關注的「特別註冊/登記」途徑,要求申請者須取得大致可與護管局認可課程比擬的資格及完成相關訓練課程,並須有至少3年診所或醫院全職臨牀經驗,可在衛生署、醫管局及局長指明機構工作,毋須通過任何考試,每次限期3年。草案明日(8日)刊憲,下周三(13日)立法會首讀及開始二讀。

特別註冊/登記護士若在指明機構工作不少於5年  可免試註冊

特別註冊/登記護士若在指明機構工作不少於5年,而其工作表現獲聘用機構根據護管局標準評為良好及勝任,則符合資格轉為正式註冊/登記,意味可免試正註冊。

至於「有限度註冊/登記」護士,當局提出申請者須取得大致可與護管局認可課程比擬的資格,並有至少一年與受僱相關全職臨牀經驗,則可於衛生署、醫管局、持牌安老及殘疾院舍、法例訂明護養院、社署指明服務單位及醫衛局長指明機構等工作,毋須通過任何考試,每次限期3年。有限度註冊/登記不可轉為正式註冊/登記。

當局同時建議引入「暫時註冊/登記」,讓其他地區護士來港學術交流和臨牀示範,為期可達14天,護管局將頒布合資格機構名單。

當局曾考慮賦權局長或獨立委員會頒布認可資格清單,即類似特別註冊醫生安排,惟鑑於全球護士課程多不勝數、評核耗時,當局不建議考慮有關做法,並指現時來港參與護管局執業試的基本能力門檻,為須持有大致可與護管局認可課程比擬的資格,與草案提出門檻一致。

護士續領執業證明書  須強制接受持續護理教育

另外,當局建議把符合持續護理教育規定訂為所有正式註冊/登記、有限度註冊/登記和特別註冊/登記護士續領執業證明書的先決條件,以及透過特別註冊/登記在指明機構工作至少五年的護士獲取正式註冊/登記的先決條件。不符規定者不會獲發執業證明 書,不得從事護士專業。強制持續護理教育計劃的執行方式和主要內容,將由護管局決定。

當局指,本港護士人手短缺問題日益嚴重,截至 2022 年年底,全港 50650名註冊護士及15842名登記護士(合共 66492名護士)。每千名人口有9.1名護士,比例落後於部分已發展國家,例如加拿大、法國和日本。另外,醫管局和衛生署上年度的護士流失率,分別是10.9%和11.4%。法例對院舍最低護士人手亦有新的要求,預計院舍將要額外僱用約480名護士。當局已採取措施提升護士的訓練容量,但普通科護士的人力差距會在中短期持續擴大,不能單憑增加本地訓練學額解決迫切的人手問題。

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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