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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客觀存在如我們所見,我們所見乃客觀存在——人擇定理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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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類意識陷入混沌的時候,亂世也就開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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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9 01:04:3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客觀存在如我們所見,我們所見乃客觀存在——人擇定理

辯題:人擇定理,你認同嗎?

正方和反方需提出自己的論點。
一旦立場已定,將不能再改變立場。


示例:
正方:世間存在的正如我們所見的;世界若不是這樣,我們也不會是這樣。
反方:人擇定理只是一種無意義的哲學思想,不能解釋很多事情;且“我們不能所見的乃不存在的”乃邏輯學上的訴諸無知的謬誤。
正方觀點 (1)

認同人擇定理。

反方觀點 (5)

不認同人擇定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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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9 01:12:05 |只看該作者
我不認為人擇定理和我思故我在有什麽區別。
只是前者披上了一層理論物理(還有弦理論)的外衣。
讀過一點邏輯,知道訴諸無知是一種謬誤。
物理學最怕的就是謬誤和套套邏輯,因為這都不能正確解釋物理現象和本質。
弱人擇定理告訴我們觀察宇宙需先有觀察者。這根本就是套套邏輯,毫無意義。
強人擇定理告訴我們一些無預知性的東西。
總的來說,都接近形而上學。
是否適用於物理?有待考察。
至少我個人不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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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0 03:20:24 |只看該作者
123Go 發表於 2011-1-9 15:01
一個很簡單的理據, 可以借用對"真理的理解" :
(真理 : 我們永遠不知道真理, 只有越來越接近)

不討論和過度討論,我覺得都是訴諸無知。
所以我不支持這個理論。
當然,在某些狹隘的範疇,它可能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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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0 14:12:27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孤寂如雲 於 2011-1-10 14:27 編輯
123Go 發表於 2011-1-10 03:28
先說一個當代最新的量子理論, 波函數塌陷.
簡單通俗來說, 電子不像月繞地球般繞著原子核跑, 而更像一團雲籠 ...


這個讓我想起薛定諤的貓了。
波函數,在觀測之前,我們是不知道其所以然的。
當觀測的時候,我們可以知道其狀態,卻無法預測其行為。

有因必有果,應當是這個世界的公理(1)
我們(也可以不是我們,這裏假設是我們,人類或碳組件為觀察的主體)觀察了,並發現了波函數的確定性(2)了。
同時,我們不是全能的,不能保證所做的一切不會影響其行為。根據混沌理論,再微小的輸入,也可能會帶來大得驚人的輸出。我們能知道我們所觀察到的結果,是因為客觀存在還是我們所影像的嗎?

這又引申到人擇定理:我們觀察到這樣,是因為它本來就是這樣;如果它不是這樣,我們就不可能觀察得到。
問題是,根據因果關係,它之所以是這樣,不僅僅可能是因為其本來就是這樣,也可能是我們的某些行為(在這裏,行為是觀察),導致了它變成這樣。

好了。在人出現之前,有誰知道其狀態是什麼樣子的呢?
有誰知道我們所生活的宇宙,是為了我們的出現而被創造的呢?
又有誰知道波函數在我們觀察之前是什麽樣子的呢(重申:波函數的行為無法預測)。

這就是我所說的訴諸無知——因為是這樣,所以是這樣,原因是我們不知道為什麼是這樣。

我必須承認,我本身也在受著訴諸無知的困擾。太多的不確定和不清楚,導致我對我所不知道的東西產生否定。
但波函數也好,人擇定理也好,其涉及形而上學的部分太多,多到可能影像物理學的嚴謹性。

回友方的問題:客觀的宇宙,是我們所存在的宇宙。我們不知道自己的宇宙是什麽。但我們是確確實實地存在的。這就是我們的客觀的宇宙的存在的最好的證據。

我重申一次:我不否認其在某些範疇的作用。但我們是不是能因為一些正面的效果,而推而及之地肯定其整體?
這才是辯題所在。不論對錯,只論接受與否。



(1)客觀世界的公理之一,友方當然可以反對:P
(2)從另一方面來說,有限的觀測手段,會導致有限的觀測精度(海森堡測不準原理)。所以不一定是確定的,但最起碼我們覺得是確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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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16 16:40:40 |只看該作者
好幾天沒有人來參加辯論呢?
是不是題目有點抽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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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0 18:05:50 |只看該作者
123Go 發表於 2011-1-20 05:47
上一個觀點從量子力學發現中, 論證了「觀察者是不可能被移除, 參與建造出現實」,  真正體現了「客觀存在如我 ...

你的切入點是可取的。
我暫時想不到如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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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 15:37:51 |只看該作者
123Go 發表於 2011-1-21 03:14
第一輪點題論據完畢, 簡列如下 :

#3  常識:人擇, 起碼越來越接近, 是生路 ; 一步到位的所謂"客觀存在", ...

暫時無新論點。
申請結束二人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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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4-25 23:52:01 |只看該作者
123Go 發表於 2011-1-21 15:52
沒新論點是結束第一階段,
可進入第二階段辯論.

忘記祝賀你了,你贏了。
我們可以繼續展開討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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