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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仕仁控8罪貪3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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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4 07:32:16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揭掌西九袋300萬  50萬保釋禁離港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鴻基地產(0016)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兄弟,昨日正式被落案起訴,許仕仁成為香港有史以來被刑事檢控的最高級官員。8項控罪全部圍繞許仕仁,指他出任政務司長期間,收取郭氏兄弟及其他被告逾3400萬元,其中一項控罪更特別指明他在2005至2007年間,以西九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身分向新地收受300萬元。

港史上刑事檢控最高級官員

新地在案件提堂後,宣布委任執行董事黃植榮及雷霆擔任集團副董事總經理,郭炳江及郭炳聯則繼續留任新地聯席主席兼董事總經理,二人的兒子郭基煇和郭顥灃則獲委任為替任董事。郭炳聯晚上在記者會表示,相信司法制度能證明自己清白,以「疾風知勁草」形容今次經歷,他會接受今次挑戰。

案件昨日下午在東區法院提堂,案中5名被告,除了許仕仁(64歲)、郭炳江(60歲)和郭炳聯(59歲),還有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65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1歲),各人暫毋須答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代表控方指出,案件涉及嚴重控罪,加上要與其他國家作相互法律協助安排,申請將案轉介至高院審理,即各人最終命運將由陪審團裁決。

5被告昨午即提堂

報稱「退休人士」的許仕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5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1項提供虛假資料共8項罪名(見表)。針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許仕仁被指在2000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間,身為積金局行政總監,與新地洽談一份顧問合約時,接受新地提供的240萬元及免費租用跑馬地禮頓山6座20樓A及B室單位、即許現時報稱地址,但許並無向積金局申報,更容許自己在積金局就續租新地旗下中環國金一期的辦公室事宜上投票。

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指出,許仕仁於05年6月至07年6月出任西九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期間,不當接受新地提供300萬元。

此外,許仕仁被指串謀其餘4被告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關控罪涉及許於05年3月至07年6月,向郭炳江、郭炳聯、陳鉅源及關雄生收取合共1747.5萬元,作為許履行政務司長公職期間可優待郭氏及相關人士。


至於其餘被告則各自有兩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罪,其中郭炳聯另涉及一項提供虛假資料罪。該控罪指他於05年4月25日,就一筆支付予許仕仁的412.5萬元款項性質,聯同許作虛假陳述。

http://news.sina.com.hk/news/3/1/1/27182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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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4 07:33:30 |只看該作者
許力谷西九單一招標 功敗垂成

【明報專訊】2005年7月,許仕仁由當時特首曾蔭權邀請「出山」擔任政務司長,重要任務之一,是解決西九文娛藝術區單一招標爭議。當時社會強烈質疑西九「官商勾結」,許仕仁上任3個月後想出讓步方案,力倡中標財團先付300億元作發展基金,並分拆一半商住用地公開競投,但堅持單一招標。不過,當時民意強烈反對,3個入標財團亦不願付出300億元,結果2006年2月許仕仁宣布擱置單一招標,立法成立西九管理局推倒重來,單一招標功敗垂成。

曾蔭權2002年擔任政務司長時,已就推展西九項目成立多名局長參與的西九龍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曾蔭權任主席,成員包括時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長孫明揚、環境運輸及工務局長廖秀冬及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等 ,全屬政府代表,無外間人士參與,外界難知其中利益申報。

地產商民間強烈反對

曾蔭權當時推出單一招標,將價值數百億元的文化和地產項目交予單一財團發展,結果新地和長實合組財團「活力星」入標競投,恒基則單獨入標,餘下一個財團由信和、九倉及華置組成。單一招標模式被廣泛質疑官商勾結,甚至何鴻燊等地產商也反對,爭議直至曾蔭權在2005年7月就任特首時仍揮之不去。

許仕仁2005年接替曾蔭權任政務司長及西九督導委員會主席,當時泛民議員已質疑許曾受聘新地,參與西九工作涉利益衝突,但許回應,任新地顧問時不涉西九,不會有衝突。

http://news.sina.com.hk/news/3/1/1/27182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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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4 07:34:46 |只看該作者
控罪暫未提許透支戶口 或愈揭愈多

【明報專訊】廉署昨日落案起訴許仕仁、郭炳江及郭炳聯等5名被告的8條控罪中,主要涉及許仕仁任積金局行政總裁及政務司長時的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名,涉及免租入住禮頓山豪宅單位、以顧問公司收受數以百萬計的大額款項,以及出任西九發展督導委員會主席的事宜。然而,在昨日控罪所見的項目中,暫未觸及許氏涉嫌持有一個毋須抵押品的銀行透支戶口,以及土地交易的細節。

據悉,廉署一直有調查許仕仁涉嫌獲安排一個毋須抵押品的銀行透支戶口,讓他可以不斷透支資金以維持其奢華生活。另外,廉署的全方位調查,包括許仕仁出任政務司長期間(2005年7月至2007年6月),新地涉及的土地發展項目,如元朗「YOHO MIDTOWN」、西九龍文化區單一招標,以及大圍香粉寮項目。

查許任司長時相關新地項目

昨日廉署落案起訴的控罪中,暫僅觸及許出任西九發展督導委員會主席的環節,至於其他土地項目及透支戶口,相信仍有待廉署稍後階段的調查作跟進。

綜合而言,整個案件調查以許仕仁的貪污行為為軸心,現階段控罪揭露了許涉嫌收受郭氏兄弟利益而蓄意作出或不作出的失當行為,對於這個以許仕仁為「中心點」的涉嫌貪污行為,會否隨日後調查及審訊愈揭愈多,便要拭目以待。

http://news.sina.com.hk/news/3/1/1/27182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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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7-14 07:37:30 |只看該作者
郭炳湘暫未起訴未甩難

控方擬傳召41人 郭老太無份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貪污案的舉報人,即前新鴻基地產集團執行主席郭炳湘,在5月初亦被廉署正式拘捕,但在昨日未見他名列廉署的控告名單上,亦無列入證人名單中。據悉,按現有調查進展,控方暫未決定會否起訴郭炳湘,曾在6月入院的郭氏兄弟母親鄺肖卿亦不在被傳召出庭作供之列,換言之,庭上暫不會有郭氏兄弟互相指控的情况。

據了解,現為新地非執行董事郭炳湘昨日到北角廉政公署總部報到,暫未被起訴,獲准繼續保釋候查。郭炳湘昨透過發言人表示,現階段沒有回應及補充。

廉政公署昨正式落案起訴許仕仁、郭炳江、郭炳聯等合共5人,控方初步預計傳召的證人共41人,不包括郭老太鄺肖卿及郭炳湘。

證人無高官 李業廣或被傳召

傳召的證人中,據知包括新加坡星展銀行高層、新鴻基地產職員,而證人名單上的政府官員主要是涉及處理利益申報的官員,沒有高級官員如前特首曾蔭權。許仕仁在2000至2003年出任積金局行政總監時的上司,即積金局董事會主席李業廣,亦可能在傳召之列。

在許仕仁、郭炳江及郭炳聯於3月29日被廉署拘捕後,郭炳湘曾公開表示自己與此案無關,但在5月初被廉署拘捕,由舉報人變成被捕疑犯。至於郭炳湘最終會否被控,據悉控方在此方面「未有定案」,郭炳湘的個案較複雜,但發展路向應有3個﹕一是落案起訴;二是傳召他任污點證人;三是不起訴亦不傳召他作證,只以其提供的資料供調查參考之用。

炳湘倘列證人 勢遭挑戰

控方在決定是否起訴郭炳湘時,要考慮他在這宗貪污案的參與,雖然在郭炳湘被踢出新地核心之前,外界普遍視郭氏3兄弟「三位一體」,但實際狀况是否如此、3兄弟有否分工等,都是考慮因素。

控方也要考慮一旦傳召郭炳湘作污點證人,其證供的可靠性及是否容易遭辯方挑戰。資料顯示,郭炳湘於1997年被綁架獲釋後,常感情緒困擾,故證供易被辯方挑戰。

此外,案件預計呈上大量許仕仁在任積金局及政務司長時的利益申報文件,預料在案中就涉及「報酬」的概念會有所討論。

http://news.sina.com.hk/news/3/1/1/2718222/1.html

買定花生先{:hey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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