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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掌西九袋300萬 50萬保釋禁離港
【明報專訊】前政務司長許仕仁與新鴻基地產(0016)聯席主席郭炳江及郭炳聯兄弟,昨日正式被落案起訴,許仕仁成為香港有史以來被刑事檢控的最高級官員。8項控罪全部圍繞許仕仁,指他出任政務司長期間,收取郭氏兄弟及其他被告逾3400萬元,其中一項控罪更特別指明他在2005至2007年間,以西九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身分向新地收受300萬元。
港史上刑事檢控最高級官員
新地在案件提堂後,宣布委任執行董事黃植榮及雷霆擔任集團副董事總經理,郭炳江及郭炳聯則繼續留任新地聯席主席兼董事總經理,二人的兒子郭基煇和郭顥灃則獲委任為替任董事。郭炳聯晚上在記者會表示,相信司法制度能證明自己清白,以「疾風知勁草」形容今次經歷,他會接受今次挑戰。
案件昨日下午在東區法院提堂,案中5名被告,除了許仕仁(64歲)、郭炳江(60歲)和郭炳聯(59歲),還有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65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61歲),各人暫毋須答辯。刑事檢控專員薛偉成代表控方指出,案件涉及嚴重控罪,加上要與其他國家作相互法律協助安排,申請將案轉介至高院審理,即各人最終命運將由陪審團裁決。
5被告昨午即提堂
報稱「退休人士」的許仕仁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5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及1項提供虛假資料共8項罪名(見表)。針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許仕仁被指在2000年6月至2003年8月期間,身為積金局行政總監,與新地洽談一份顧問合約時,接受新地提供的240萬元及免費租用跑馬地禮頓山6座20樓A及B室單位、即許現時報稱地址,但許並無向積金局申報,更容許自己在積金局就續租新地旗下中環國金一期的辦公室事宜上投票。
另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指出,許仕仁於05年6月至07年6月出任西九文娛藝術區發展計劃督導委員會主席期間,不當接受新地提供300萬元。
此外,許仕仁被指串謀其餘4被告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關控罪涉及許於05年3月至07年6月,向郭炳江、郭炳聯、陳鉅源及關雄生收取合共1747.5萬元,作為許履行政務司長公職期間可優待郭氏及相關人士。
至於其餘被告則各自有兩項串謀觸犯公職人員罪,其中郭炳聯另涉及一項提供虛假資料罪。該控罪指他於05年4月25日,就一筆支付予許仕仁的412.5萬元款項性質,聯同許作虛假陳述。
http://news.sina.com.hk/news/3/1/1/271822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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