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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消防處斥資750萬元購入一架流動指揮車,惟新車約兩個月前運抵本港後,才發現新加設的洗手間及會議室,令車身超重及太闊,未能合法在本港道路行駛。機電署承認,新車需要改裝才符合法例要求,又指改裝已進入最後階段,會盡快將車交予消防處使用。消防處則稱新車設計在行動上有實際需要。
增洗手間會議室所致 消防:有實際需要消防處目前有5架流動指揮車,其中一架駐守沙田消防局,由於車齡已高需「退役」。該處去年10月招標購買新車,新車兩個月前到港,卻發現增設的洗手間及會議室,令四輪單軸的車輛重量超過法例16公噸的限制,車身亦因為新設施,由原來2.4米闊增至4.3米,行駛時會「霸佔」兩條行車線,故新車運抵後,機電署一直未有交予消防處使用。
消防處表示,該流動消防車參考海外先進大城市同類車輛的設計,有關設計在行動上有實際需要;消防處在撰寫採購消防車的標書時,曾徵詢機電工程署,而機電署會提供相關技術意見,以確保標書切實可行。發言人又指出,機電署在交車予消防處時,會確保車輛符合法例要求。
http://www2.news.sina.com.hk/news/2/1/1/273130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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