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搞「蛇齋餅粽」籠絡選民的新聞時有所見,多次參選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新界西候選人李永達,被揭在報名立法會選舉期仍以其議員辦事處名義,以低於成本價協辦一個地區長者茶敘,涉嫌賄選。數名市民昨日自發到廉政公署報案,投訴李永達在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後,竟然以蝕本價舉辦茶敘活動,有「買票之嫌」,認為廉署應秉公處理,調查事件,還新界西選民一個公道。
30元享美食有獎抽
李永達早前被傳媒揭發在今年7月20日報名參選立法會後,於7月27日以其辦事處名義,與該區一個居民聯會在荃灣一間海鮮酒家合辦長者茶敘活動,讓60歲或以上長者參加,參加者只需花30元,就可享用多達10道菜的美食,活動更加設有獎品不明的「幸運大抽獎」。倘以12人一席計算,主辦機構每席最多收回360元,比原價的600元1席相差近半,被質疑活動有明益選民、
賄選之嫌。
茶敘大力推銷自己
住在葵芳區的退休人士黃先生,昨日與多名朋友到廉政公署投訴李永達,要求廉署公平公正調查事件是否有觸犯選舉條例。他說,自己平日都有關心新聞,近期正值立法會選舉,故多留意政治新聞,而在早前讀報就看到有關李永達舉辦平價茶敘的報道,他問過幾個朋友的家長,發現有出席茶敘活動的幾個公公婆婆都表示,在茶敘活動中李永達大講立法會選舉,又大力推銷自己,認為李永達的行為極為不當,更可能構成賄選,故主動到廉署報案:「任何人這樣做都不對,在選舉期請公公婆婆平價吃№係好有問題。」
不少市民在網上各大討論區狠批李永達涉嫌賄選,要求他向公眾交代。網民「vizard9999」質疑茶敘「太平價」,「30蚊咁多碟Å,仲要有叉燒拼燒腩」。「石油氣123」就批評,民主黨「選票至上」,「民主黨,要票就搵長者,夠票就踢開長者」。「AUYEUNGFUNG」更狠斥李永達此舉「無恥」。
賄選定罪可囚7年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任何人為另一人提供食物、飲料或娛樂,或償付用於提供該等食物、飲料或娛樂的全部或部分費用,以誘使該另一人或第三者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或在選舉中不投票,或在選舉中不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即屬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任何人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即屬犯罪,如循簡易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如循公訴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http://paper.wenweipo.com/2012/08/21/YO1208210008.htm
ICAC都選擇性失明{:ask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