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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 何俊仁再三瞞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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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9-3 17:24:2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民主黨主席何俊仁第N次被揭漏報利益。本報發現一直向立法會申報無任何非自住物業、連自住單位也是由太太持有的何俊仁,原來自九九年起已與親人持有九龍城太子道東方花園一個現值過千萬元的豪宅單位連車位。何俊仁回應時聲稱自己已在物業除名,但土地註冊處紀錄卻顯示他至今仍是業主。連同早前被揭漏報的跑馬地比華利山豪宅單位及太子恒利黨總部物業,何俊仁最少向公眾隱瞞了三項總值逾五千萬元的物業,其中他所佔份數估計價值超過二千萬元。


隱瞞三物業  值逾5000萬

何俊仁先後被揭向立會漏報持有三間公司的股份利益,第一間Fountain Success由他與弟婦各佔一半股權,持有跑馬地比華利山一個現值約二千五百萬元的豪宅單位;第二間SOUND FACTOR他佔四分一股權,持有現值約一千五百萬元的民主黨恒利總部物業;第三間「卡威投資有限公司」是一間收租公司,何俊仁持有一半股權,但聲稱近年已無業務。何俊仁事後承認漏報Fountain Success及「卡威」股份,至於SOUND FACTOR股份他則聲稱是以代名人方式持有,毋須向立法會申報。

本報進一步追查發現,何俊仁自九九年起,與胞弟何俊麒及胞妹何麗華,承繼了父親留下的一個東方花園單位連車位,該單位連車位現值估計高達一千二百萬元,以三分一股權計算,何俊仁所佔份數現值約四百萬元。但翻查何俊仁自九五年首次當選前立法局議員後,一直沒有申報擁有該單位。

本報日前直接向何俊仁質詢事件,他指他們一家人早於六十年代入住該單位,其後由他與幾名弟妹持有,但他聲稱自己已在物業除名,將股權轉交弟妹。


口講除名  其實仲係業主

本報翻查土地註冊處紀錄,顯示該單位連車位目前仍是由何俊仁與兩名弟妹共同持有,九九年至今沒有任何業權變動。註冊處資料又顯示,該單位於○三年、即何俊仁已承繼單位後,因嚴重僭建而被屋宇署「釘契」,至○六年始將部分僭建物拆除,但仍然拆剩一個非法晾衫架。何俊仁自住的天后飛龍台單位,早前亦被揭在露台懷疑僭建玻璃窗,到現在仍拆剩兩條金屬支架。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何俊仁身為議員,理應對自己擁有的物業及公司股份資產有清晰了解,何俊仁多番漏報有關利益,令人感到奇怪,勢必影響他本人及整個民主黨的形象。

東方日報

身為律師,接二連三漏報文件.十分懷疑佢的工作能力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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