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周星馳的前女友于文鳳,入稟高等法院,向他追討8千萬元,聲稱是投資豪宅的佣金。
于文鳳在入稟狀指,兩人拍拖13年,兩年多前分手,拍拖期間于文鳳為周星馳提供財務顧問服務,雙方以公司名義定下協議,周星馳承諾每項投資會向于文鳳繳付2萬至5萬9000元不等的顧問費,如果投資獲利,于文鳳可獲分利潤的一成作為佣金,周星馳其後投資發展山頂普樂道的獨立屋天比高,于文鳳認為她可獲得8千萬元佣金,周星馳今年3月曾支付1千萬元,但至今無交尾數,于文鳳於是入稟追討。
http://hk.news.yahoo.com/周星馳遭前女友于文鳳追討8千萬-070600153.html
青春補償費{:heyhe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