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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僅認中介拒孭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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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0-7 12:39:5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本帖最後由 morris_2007 於 2012-10-7 15:09 編輯

創辦人胞姊亦中招  堅稱「保健」非「醫療」

【明報專訊】4名女子在DR醫學美容集團(下稱DR)接受「DC-CIK」靜脈輸液後患上敗血病,3人仍危殆、1人穩定。DR創辦人周向榮昨首露面,披露其中一名病人周欣欣是其胞姊,但對於責任問題,他一再稱DR集團在事件中只是中介角色,向客戶介紹「DC-CIK」療程,轉介予醫生負責注射,並由醫生評估是否適合注射。


周向榮又強調,注射是「保健」療程而非醫療行為,客人事先簽署免責條款,同意注射不屬醫療行為。食衛局長高永文和醫委會主席劉允怡教授均強調靜脈注射是醫學程序,入侵性治療都屬醫療行為。據悉,當局蒐集證據後會將個案交醫委會,調查周和涉案醫生是否有專業失德。


高永文﹕毫無疑問屬醫學程序
高永文說,事件沒有反映灰色地帶,療程中涉及抽取一個人的血液,處理後再透過靜脈注射入人體,毫無疑問屬於醫學程序,他亦十分關注執業醫生和其他集團的關係。醫委會委員蔡堅稱,療程是否醫療行為,不是由美容集團負責人區分,醫委會或會主動跟進調查。


據悉,44名曾在DR接受該療程的女事主,大部分為中年人士,警方至今仍未能聯絡其中6人,至於出事的4人,全由一名姓麥的醫生注射。


港島重案組探員昨再到大埔科學園,在同屬周向榮擁有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蒐證,又為涉案醫生落口供。至於DR集團主席周向榮,昨下午於銅鑼灣怡和街分店附近舉行記者會,他說事發後相當不開心,「無覺好瞓」,4名受影響顧客其中一人是他姊姊,曾兩次注射,仍然留醫(見另稿)。


出事4人由同醫生注射

周向榮說,集團為顧客提供的「DC-CIK」療程並非用以治病,即使涉及打針及輸血,都只是為「保健」目的,透過抽血提取細胞,加入精華液,再將「更強」的細胞輸入客人體內,加強「免疫力」。他說,雖然醫生操作可解作醫學行為,但由於目的是作為保健、美容,像如打肉毒素針或透明質酸針,不屬醫療行為。


他表示,療程是透過公司推銷,然後轉介獨立醫生處理,集團有「免責聲明」。事故發生後,集團和數名參與的醫生已停止所有靜脈輸液療程,客人亦可退款,但其他「打針」的美容服務無必要暫停。周透露,集團半年前開辦療程後,至今有40多名顧客參加,由數名醫生負責,每次收5萬至7萬元,約半年注射一次。他說今次4名「出事」客人均由同一醫生注射,其他客人目前未有異樣,認為事件屬個別意外。


向病人道歉 稱「道義上」會賠償

同時作為DR以及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創辦人,並引入DC-CIK療程,但周向榮昨被問及為何療程未經本港醫學界認可仍繼續推行,他則「撇清」自己的責任問題,指自己的身分只是集團的投資者,療程是由職員轉介醫生評估後才做。他表示,「道義上」會賠償給4人,但未有透露金額;記者會前,周並向4名不適的女子致歉。


醫委會初級聆訊小組主席蔡堅稱,發生問題的療程,涉及以打針方式抽取和輸入白血球至病人身體,絕對是醫療行為。不過,目前法例存在漏洞,醫委會亦只可跟進註冊醫生行為,不能規管美容院或者相關負責人。蔡堅又指出,過往醫生與美容院掛鈎屬於專業失德,但後來放寬,令美容院可以聘請醫生開減肥藥和打針。他促請政府修例,將美容和醫療完全分開,不可有從屬關係。


醫委會或查「專業失德」 促修例堵漏洞

醫學會會長謝鴻興稱,根據醫生專業守則,醫生不可與個別集團掛鈎,更不能有利益輸送,若這些「外判」醫生收受轉介顧客的美容機構回佣,除了違反專業守則,亦可能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但取證或有困難。他批評美容機構推銷療程後外判給醫生處理,推卸責任的做法是不負責任。


明報記者

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792390/1.html

如此處理危機,只會有反效果{:sowhat:}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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