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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製圖)
【明報專訊】香港教育學院社會科學系博士生劉九龍昨日在廣州一個研討會上,提交了《中國內地落馬官員帶「病」提拔現象研究》論文,研究了11年間的43名省部級官員落馬案件,指出他們初次有腐敗行為的平均年齡為47歲,但被發現時平均58歲,意味着「帶病提拔」(即雖然有問題但仍獲提拔)了1至2個職級。
多為成功者 腐敗非因政治失意
《南方都市報》報道,第二屆中國廉政制度創新學術研討會前日在中山大學召開,香港教育學院社會科學系博士生劉九龍分析了2002至2012年來落馬的43名省部級官員,發現他們當中有近半數初次腐敗時的官階為正廳級,平均年齡為47歲(見表);但在被懲處時的級別則有75%是副省級,平均年齡58歲,意味着「帶病提拔」了一到兩級後才被中央發現。
此外,官員平均腐敗歷程在10年左右,絕大多數是5到15年之間,而且他們都屬於官場的成功者,相對於同級別官員來講較為年輕,所以不能用政治失意、經濟補償的心理動機來解釋腐敗。研究還指出,這些貪官86%在同部門或同地區晉升,意即相對於「空降」幹部而言,本地幹部問題更多。
曾參加中紀委書記王岐山座談會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任建明建議,廣東的前海、橫琴可以建設「廉政特區」,參教新加坡和香港的經驗,在5到10年內清掃歷史腐敗問題。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217/-162-2849925/1.html
開始對症下藥{:heyh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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