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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斥節外生枝 扭曲基本法
【明報專訊】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今日在本報登出文章,批評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早前撰文,給人一種「中央對港權力只有外交國防」的說法,跟《基本法》原意不符。郝鐵川引述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和多名港大學者合著的法律教科書《香港法概論》,指中央對港的權力有10項,包括解釋《基本法》、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員、宣布緊急狀態等。本報昨未能在截稿前取得陳文敏回應。郭榮鏗則質疑郝鐵川是「節外生枝」,並批評對方「扭曲《基本法》原意」。
駁斥中央對港僅國防外交
郭榮鏗早前在本報撰寫題為〈人大常委有權監督香港立法會立法?〉的文章(已在12月10日在本報刊登),說「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的關係,就是我們眾所周知的,除了外交和國防事務屬中央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區在其他範疇均享有高度的自治權」。郝鐵川今日的文章則批評,郭是要給人感覺中央對港權力只有外交國防,郝在文章中表明不認同這看法。
郝鐵川借用陳文敏有份合著的《香港法概論》,指基本法規定中央對港的10項權力,包括解釋《基本法》、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員和宣布緊急狀態等(見表)。
對於釋法,郝鐵川的引文表述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負責解釋《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享有《基本法》的最終解釋權」。但事實上,該書另有章節詳細討論釋法爭議,但在郝鐵川的文章中卻沒引述。
未引釋法爭議章節
郭榮鏗昨接受查詢時,說自己早前的文章主要是討論香港立法權,形容郝鐵川的批評「節外生枝」。他又批評郝「加插一些外圍意見」,只是旨在「扭曲基本法原意」。郭又批評郝鐵川錯誤解釋基本法,認為大部分市民均不會認同他的意見。
郭榮鏗指出,郝鐵川提到的部分權力,根本並非實權,如文中提到中央有權任命特首和主要官員,但其實所任命的特首,必須是「香港人選出來」。郭榮鏗批評郝鐵川用這些例子做基礎,實際想超越《基本法》,做法是「以偏概全」。
郭榮鏗:部分非實權
郝鐵川指陳文敏等學者在《香港法概論》中的論述,「比較忠實地表達了《基本法》的原意。它清楚列明中央人民政府在港擁有的權力不止限於國防和外交」。本報昨未能在截稿前取得陳文敏回應。
對於郝鐵川今日的文章並非以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身分,而是以樹仁大學客座教授的身分發表,郭榮鏗說,「他(郝)有他的自由」發表意見,歡迎任何形式討論,真理愈辯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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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榮鏗不如先同陳文敏討論中央有幾多權先{: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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