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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磡村變居屋或豪宅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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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12-29 12:37:2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清拆後已「乾曬」逾十年的黃大仙前大磡村用地,規劃署最新建議分作四個區域發展,中央區域將建住宅,拋出兩個發展方案供市民考慮,主要分別是在靠近彩虹道的用地,提供四百八十個服務式住宅單位,還是興建八百六十個居屋單位。為減低屏風效應,規劃署設計時,刻意未有用盡地盤的發展密度,最高的一座私樓樓高四十層。


原擬於前大磡村用地內以半沉降式興建的沙中綫列車停放處,去年決定改設於紅磡車站平台底的紅磡貨場後,規劃署重新就該幅佔地逾七公頃的「綜合發展區」用地,進行土地用途及發展規模檢討,最新建議將該區劃為東、西、北及中央四個部分,以不同主題發展。


根據署方最新建議,「綜合發展區」的中央部分,將用作住宅、酒店及商業發展,在考慮鄰近環境後,提出兩個發展方案:「方案一」將會直接提供較多私樓,所興建的四座私人住宅,可以提供一千一百三十個單位,並同時配合區內的旅遊業發展,建議興建兩座服務式住宅和一座酒店,分別提供四百八十個服務式住宅單位,以及五百九十個酒店房間。


「方案二」則致力增加住宅元素,私人住宅數目會減至三幢,只提供七百個單位,亦不會興建服務式住宅,只維持興建一座酒店,所騰出的用地計畫興建三座居屋,提供八百六十個單位,以滿足市民對資助房屋的需求。該方案的特點是,所有住宅樓宇將會集中在地盤中央位置。


按城規會已核准的分區計畫大綱圖,黃大仙「綜合發展區」最多可以提供三十一萬四千平方米的樓面面積,但由於兩成二用地被劃為公眾休憩用地,最新建議方案只分別提供十七萬七千至十八萬五千平方米的樓面面積。


為了充分照顧周邊地區的發展,避免造成屏風效應,規劃署將區內的建築物樓高限制一百四十米以內,最高的一座私樓,樓高有四十層,使建築物高度由北面荷里活廣場的一百六十米,遞減至南面新蒲崗商貿區的一百二十米,以符合梯級式的建築物高度布局。


不過,本身是星河明居業委會主席的黃大仙區議員譚香文,仍不滿綜合發展區的住宅發展樓層太高,兼且正對星河明居和龍蟠苑,擔心影響通風。她說:「既然規劃署刻意採取了梯級式的設計布局,即明顯知道可能會出現屏風效應,那為何這些住宅發展就偏要正對我們?」


資深測量師陳東岳認為,鑽石山是未來三條鐵路的交匯處,前大磡村用地有潛力發展為高檔住宅,以現時同區新樓估計,呎價最少超過一萬一千元。他又指出,隨着東九龍發展,在區內提供服務式住宅是有一定遠見,但社會現時同樣對居屋需求殷切。「究竟是先要滿足眼前的需要,還是為未來十年需求作部署?以現時民意所估計,相信贊成興建居屋的市民會較多。」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21229/-2-2859308/1.html

一般人係想起居屋.附近業主想起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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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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