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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律師:慎防換湯不換藥
【明報專訊】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昨日在全國政法工作會議上宣布,中央將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於今年停止勞動教養制度。勞教制度是中國獨有的制度,一直爭議頗大,因為公安可以任意決定最長可達4年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而毋須法院介入。有律師表示,停止勞教制度是中國法治的進步,但公安仍可能會用其他方式限制上訪者、異見人士的自由。
據內地央視新聞及新華網等官方傳媒的微博報道,孟建柱在會議上提出,將進一步推進勞動教養、涉法涉訴信訪工作、司法權力運行機制、戶籍制度的改革,「四項改革」確定為2013年工作重點。孟建柱說,中央已研究,報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後,今年停止使用勞教制度。中共總書記習近平在會上表示,政法機關要順應人民群眾對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權益保障的新期待,深化司法體制機制改革;要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
毋須法院審判 最長判4年
勞動教養原是用來處罰違法但未夠刑事處罰的人,勞教年限可達3年,並可酌情再延長1年。勞教的決定由勞教委員會作出,毋須經過法院審判,被勞教者也無法辯護、上訴。而勞教委員會的領導層幾乎全盤執行公安局的意志。勞教近年常用於上訪者、異見人士身上,引發警方濫權的質疑,法律界對廢除勞教制度的呼聲甚高。
而有望取代勞教制度的「違法行為矯治」,仍處於立法討論階段。其草案規定,若被公安處以「矯治」者不服,可向法院申訴,由法院決定是否有效,亦可請律師辯護。而且「矯治」期限從勞教的最長4年,縮短為最長1年半。
「違法行為矯治」將取代
關注勞教問題的北京律師劉曉原表示,全世界只有中國有勞教制度,不經過司法程序就可以限制人身自由,勞教取消是好事,「勞教最長可達4年,但犯罪程度較輕的人,可以判3年以下徒刑」。但他表示,要警惕違法行為矯治「換湯不換藥」,希望不是變相延續勞教制度,「表面上經過法院,但在中國的司法體制下,在政法委的領導下,中國司法是不獨立的,如果要對訪民、維權人士進行打壓,還是可以協調法院的」。
劉曉原稱,中國目前社會矛盾太多,若維穩體制不變,有人上訪還是會影響官員政績考核,甚至要追究責任。那麼即使上面有法律,下面遇到實際問題時,還可能會想其他方法。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108/-162-28663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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