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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動態] 馬道立﹕法庭不應被政治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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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5 14:08:0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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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場談釋法  袁國強未保證不輸打贏要

【明報專訊】律政司建議今年2月外傭居港權案終審時可考慮提請「釋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昨日首度開腔,明言法庭處理任何案件都恪守法律,公正判決,強調不應政治化。律政司長袁國強亦稱無意損害司法獨立,呼籲外界不應干擾法庭判案。


有學者指馬道立言論申明法庭立場無偏頗,但袁國強未能保證以終院決定為依歸,仍有可能就釋法「輸打贏要」。


被問釋法  稱「破壞」兩字少用

馬道立昨在2013年法律年度開幕儀式中,未回應有關外傭居港權案的提問,但被問及香港若就自治問題進行釋法,會否破壞一國兩制時,他回應稱不會評論審理中案件,但法院及法官很少會用到「破壞」兩字,他認為「合法就是合法」。他又稱,不宜評論前律政司長梁愛詩的言論。而終院非常任法官包致金較早前指法院面對重大挑戰,馬官強調司法機關一向謹慎面對各種挑戰。


馬道立表示,任何判決也會顧此失彼,有人不滿,只有「恪守法律條文,依據法律精神判案」,方合乎公眾期望。他稱法庭處理涉及政治,或憲法的公共法案件,不時觸及高度敏感的社會議題,判決或有可能影響社會利益,明言法庭面對挑戰;但法官不會先入為主,只會堅守法理判案。他指「法庭有時候須要處理由政治事件衍生的法律問題,但是法庭及其工作不應被政治化……法庭和法官是不會受近日眾多不同意見所左右」。


強調《基本法》保司法獨立

馬道立又在演辭中10次提及《基本法》,並引述相關條文,強調有「白紙黑字」保障本港的司法獨立。他坦言藉演辭回應社會各界對法院的意見及批評,重申輿論絕不會令法官感到壓力,左右裁決,「只要法院依法處理法律問題,已符合公眾利益」。


袁國強﹕無意損司法獨立

袁國強昨亦在同一場合中提及外傭案中建議釋法,他在典禮演講的末段,指法治議題惹來社會激辯。他強調身為律政司長,絕無意圖「用任何手段損害法治或司法獨立」,而是設法循司法程序裁定重大法律問題,「對法律制度有堅定不移的信念,無論挑戰前所未見,定能找到最切合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的解決方案」。他補充,與政治過程不同,「司法程序不受游說,亦不應受到游說」。


除了釋法,去年底又有言論建議本地法官應為「全華班」,馬道立昨強調《基本法》訂明可從其他普通法地區聘用司法人員,此制度令本港法庭在國際享負盛名,備受推崇。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115/-3-2872067/1.html

基本法亦寫明人大有釋法權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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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5 14:09:15 |只看該作者
學者﹕馬官劃清界線可取



【明報專訊】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與律政司長袁國強昨同時「不點名」回應下月開審的外傭案,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昨出席法律年儀式後稱,馬官言論冀為法院「劃清界線」,表明公正判決的立場,但他指袁國強的演辭仍然「差一句」,未能保證終院若拒絕釋法後,政府不會強行呈請人大釋法,外界難以釋懷。

張達明與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皆認為,馬官有見社會近期對外傭案及釋法議論紛紛,把握機會闡明法院角色與立場。張說﹕「教導大眾法庭在每宗案件的身分,做法可以理解。馬官若避而不談,反而惹來猜測。」張補充,馬官在演辭明言是就關於「入境事務」案件提及法院立場,並非單單針對外傭案。
批袁國強未釋公眾疑慮

相反,張達明指袁國強的言論重申建議釋法是依從司法制度處理問題,卻未有公開承諾不會輸打贏要,「(袁)始終差一句,沒有保證以終院就釋法的取態為最終決定」。張補充,政府2001年就「莊豐源案」提請人大釋法, 時任律政司長梁愛詩便承諾終院判決一錘定音,不會有變。

上月律政司確定向終院建議釋法,引起社會熱議,與內地關係密切的資深大律師胡漢清亦表示難明律政司做法,指律政司推卸責任,「就咁將個波拋畀法庭」。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115/-3-28720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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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5 14:09:52 |只看該作者
馬道立基本法掛口邊 李國能一句起兩句止

【明報專訊】身為回歸以來第二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馬道立,今年是第三年主持法律年儀式。由於本港法官一般較少在公眾場合表達意見,因此法律界及社會人士都非常重視首席法官在法律年的演辭。與上任首席法官李國能相比,較特別的是馬道立昨日經常將《基本法》掛在口邊,例如談及香港法治及司法獨立時,均以基本法作依歸;而同樣表明重視基本法的李國能則多以香港為本,強調香港的司法獨立。

馬道立在今年的演辭中談及本港法官的角色、香港司法獨立、委任司法人員,以及終審法院的角色時,先後10次提及《基本法》這3個字,部分更引述相關條文。
13年任期 李國能8年沒提《基本法》

至於李國能在任13年的法律年演辭中,其中8年的演說中沒有提及《基本法》這3個字,其餘任期雖有提及,但也只是一句起兩句止。例如在李國能最後一年任期、即2010年的演說中,談及要確保司法獨立,指出「獨立的司法機關肩負重要任務,確保行政、立法機關的運作完全符合《基本法》和法律的規定,以及確保市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得到充分保障。這些基本權利和自由正是香港制度的精義所在」。

再看馬道立今年的演說,當他談及司法獨立時,便首先引用「《基本法》本身的內容﹕香港應有獨立的司法機構,它是香港憲制體系的一部分。此項規定,至少在3條《基本法》的條文中訂明(第2條、第19條及第85條)」。

不少政界及法律界人士均憂慮,相比李國能,甚至由終院常任法官「退任」為非常任法官的包致金,馬道立為人相對保守,恐怕他會在外傭居港權官司中支持律政司長袁國強提出的釋法建議,從演辭中,也許可窺探他對釋法的意向。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115/-3-28720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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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15 14:10:43 |只看該作者
國際報告﹕港言論集會自由僅合格



【明報專訊】即將離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資深大律師林孟達,昨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演辭中,引用國際組織World Justice Project報告,指香港政府在維護市民基本人權及自由上仍有不足,落後於日韓等國家,報告更指香港在保障個人言論及集會自由上僅僅合格。
人權自由全球排31 落後日韓

前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於2010年退休前,曾在演辭中提到,市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正是香港制度的精義所在。相隔兩年多後,林孟達卻引用World Justice Project於2012年11月28日發表的法治指數(Rule of Law Index)報告,指出香港在97個地區中,雖在刑事司法效率、政府透明度等類別中位列頭10名內,但在保證市民基本人權及自由上,卻只排名第31,落後於澳洲、日本、韓國及新加坡等國家(見上表)。

林孟達指出,政府必須做更多事,確保市民的基本人權和自由得到更佳的保障。他引用相關統計指出,高院原訟庭的案件中,最少有28%是其中一方當事人沒有律師代表,區院比率更超過60%。他呼籲政府擴展法援至中產階層,讓更多人可以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
大律師公會主席﹕勿讓政治煽動得逞

林孟達又說,近年法院的一些裁決,成為部分人的指摘對象,情况日益嚴重。他指出,如果外界無理指摘法官及法院,身為大律師必須挺身而出,指出威脅司法獨立的危害,幫助市民建立對法治的信心。

林孟達表示,新一年,香港面對新的挑戰,所有人必須保持警惕,「不要讓任何方面的政治煽動或特殊利益集團得逞」,削弱一國兩制賦予香港獨特的憲制和司法體系,但他在演辭中則未有明言他指的挑戰是什麽。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115/-3-28720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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