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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新聞] 女村長涉收陀地勒索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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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0 00:53:17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對面廠唔識做 我哋搞到佢執笠」

【明報專訊】福和集團(0923)行政總裁孫榮業疑遭全港首位女村長勒索,她指福和集團位於粉嶺的回收廢紙工場違例泊車及弄污公地,涉威脅孫榮業交出5萬元「陀地費」,否則她會向地政處投訴,甚至跟毗鄰鐵廠一樣倒閉收場,女村長昨就勒索罪受審。


女村長否認控罪

女被告歐陽鳳珍(52歲)現為粉嶺崇謙堂村村長,她否認1項勒索罪。控方指出,福和集團的廢紙工場福和集團大廈設於粉嶺居適街,鄰近崇謙堂村。孫榮業供稱,去年6月8日自稱村長的女士希望見他,聲稱該集團前主席梁契權與她交往多年,亦「好識做」。3日後孫致電被告商談,被告回應:「你唔好理我係邊個」再以連番粗口罵梁:「你哋集團附近違例泊車、啲紙碎搞到污糟邋遢,好少政府部門投訴、過嚟抄牌。依家你前主席唔做,我都唔使畀面你,除非你識做啦!」


當孫表示他有朋友認識粉嶺區鄉事委員會主席李國鳳及首副主席李馬榮,是否需要聯絡二人「打聲招呼」,被告即說:「你唔好大我,搵佢哋壓我,我唔使畀面(你哋)。」孫稱被告語帶恐嚇,並夾雜非常難聽的粗口。


聞CEO聯絡鄉委主席 「你唔好大我」

其後被告不斷致電孫,孫於6月13日下午與集團廢紙部總陳經理,在集團位於尖沙嘴的辦公室約見被告。孫問被告「識做」是否意指「過年過節送月餅券之類」,被告稱「我唔係要呢啲」。此時陳問被告「你想要乜,講明啲」,被告遂拿出一張酒樓點心紙,在背面空白處畫出工廠佔用公地及違例泊車等情况後說:「你對面間鐵廠之前唔識做,我哋都搞到佢雞毛鴨血要執笠。」陳再說「講白啲」,被告隨即在紙上寫上數目字「50000」,催促二人「好快啲搞掂」。


涉索5萬元 否則地政處投訴

至6月15日,被告仍不斷致電給孫,惟孫沒有接聽,晚上6時孫報警。當晚孫應警方的提議致電被告,稱晚上可在公司與她見面。被告在電話中要求孫交出5萬元現金但被拒,她隨即要求孫開出一張5萬元的現金支票,毋須寫抬頭。其後被告到達孫的公司,甫見面即說「快啲搞掂,拎完張票即走」。孫在被告面前開了一張5萬元個人支票後問被告:「係咪一鑊過,以後唔會再恐嚇,搞到我哋好煩?」被告開心地說:「你估係分期付款咩!」當被告離開時,即被埋伏在現場的警員拘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CCC5108/12】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19/-2-2898362/1.html

應該告得入{:sowhat:}


家與國的夢不結束,偏偏一顆心抗拒屈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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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0 12:10:14 |只看該作者
{:drooling:}
我毕业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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