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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加鐵路」模式恐不再 或須公帑建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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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2-22 18:18:52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明報專訊】政府一口氣公布7條鐵路線諮詢,沿途車站大多已是高密度發展區,有測量師和財務學者均指沿途可建上蓋物業空間甚小,最終可能要放棄傳統「物業加鐵路」發展模式,要效法沙中線模式由政府出資建鐵路,再租予港鐵營運。


學者:或仿沙中線模式經營

發展鐵路項目動輒百億元計,回本期長,財務上一般可行性偏低,故過往大部分鐵路線均以鐵路加物業模式發展,鐵路公司獲批物業發展權,但須自行融資,支付鐵路建築成本、營運、維修和更新成本,並要補地價。但自港鐵上市後,物業收益不再撥歸庫房,調整票價時亦毋須列為考慮因素,故近年惹公眾爭議。


當局表明是次諮詢,其中一個主要目的為紓緩市區鐵路線擠塞情况,美聯測量師行董事林子彬說,北港島線已高度發展,難有空間建上蓋物業,而南港島線(西段)則相對較有空間發展上蓋物業,但要視乎日後具體車站位置,加上薄扶林一帶為豪宅地段,亦不宜大規模發展。


恒生商學院管理學院院長蘇偉文說,港島新線造價以上百億元計,最終或可能要仿效沙中線的服務經營權模式。他認為,從財務上而言,建鐵路未必可行,不過應着重乘客需求,如社會有共識便應該去做。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稱,鐵路加物業模式發展已成過去,如建鐵路有助帶動新發展區,仍藉得花公帑興建,但他重申並非7個方案均具成本效益。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22/-3-2900908/1.html

能否只提供管理權予港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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