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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團促改革制度
【明報專訊】政府今年檢討與港燈及中電的《管制協議計劃》,地球之友發現,中電於2009至2011年透過現行協議的節能獎賞,每年額外賺取1700萬元,扣除節能成本後,節省每度電賺取的額外回報,比出售每一度電的准許回報高逾2倍。地球之友批評,該獎賞金額現由市民電費所支出,做法不合理,促請政府改革獎賞計算方法,確保市民分享節能經濟效益。
中電:未計節能工具服務成本
中電發言人表示,售電回報與節能獎勵金額本質不同,不能直接比較,環團提及的節能成本,只是提及能源審核的成本,未包括節能工具和服務。中電強調,節能措施可鼓勵客戶改變用電行為,長遠為社會帶來能源效益。根據現行的《管制協議計劃》,中電每年協助客戶進行150次能源審計及節省1200萬度電,可賺取0.02%額外回報。地球之友指出,中電2009至2011年透過計劃,每年約以300萬元成本,協助客戶節省1600萬度電,帶來1700萬元額外回報。
慳電比售電准許回報高逾2倍
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楊凱珊指出,中電每節省一度電,可賺取1元6仙額外回報,扣除成本後賺88仙,較其每售一度電准許回報28仙,高出逾2倍。楊認為獎賞回報為中電提供節能誘因,及助部分商戶節省電費,但該額外回報全由市民電費「埋單」並不合理,促請當局今年改革節能獎賞制度,要求兩電只能保留部分電費作獎賞,其餘須與市民共享成果。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30222/-3-2900902/1.html
重點應該是降低其准許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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